Page 196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P. 196

已在海中作業,我只能像乞丐般的到處尋找棲身之處。白天一則留意港邊是
                   否有安全不漏水的廢棄船可供偷偷夜宿用,二則打聽是否有徵求船員的船,
                   伙食則到海邊採集笠螺,在找有原民聚集的榕樹下分享食物,現在回想,當
                   時的我猶如到處覓食的狗一樣。在當時船東將船配置為船長是漢人、副船長

                   則是族人,而副船長的工作之一就是找船員,因此都會招攬親友一起上船工
                   作(當時沒有外籍漁工)。根本沒有訂立契約即開始上船作業,一開始船
                   東先給零用金500元買個人生活必需品,待進港後依所賣的魚貨價錢來做分
                   配。結果當船仍在海中作業時船東猛催促我們快點進港,說現在魚的價錢非

                   常好,因此船長立馬返港,可是當船一抵港邊就改口說價錢下跌了,讓所有
                   的船員不免錯愕。所以在收支不透明的狀態下也只能聽憑船東的賺賠說詞,
                   船東說一趟的魚貨價錢根本無法之應油料、船的折舊、伙食費、漁網的破
                   損……再扣除之前的預支的500元費用,致每多跑一趟則積欠公司的錢就增
                   加,若換船東債務也會轉嫁過去。我越想越不對就離職到工廠上班。

                       說來可笑,時隔多年後船東竟然打電話追究說我仍有20萬債務未還須返
                   回當船員,否則要上法院告,我當下回覆目前因身體有恙無法再做船務工
                   作,若強制要我搭船也行,屆時若發生問題請公司全權負責,此時船東才做
                   罷未再騷擾。就因為不識字故從沒立過契約,所以在跑船的階段一直是做白

                   工,能有賺則是利用工作之餘釣魚,將魚曬成魚乾來販售才有的,但是又何
                   奈。轉到建築業後較為穩定,因為只要算好工作天數即可,除非運氣不好
                   又不幸跟到落跑工頭不給薪。感謝主,我們努力工作培養孩子讀書,只為求
                   翻轉現況,現在退休了,每天與族人分享所種菜蔬或採集的笠螺,快樂過每
                   一天。



                 另一位楊阿公,現年83歲,在1967年時,因聽說基隆有可以跑船的工作機會,
             就決定來基隆謀生。因為既不識字也無一技之長只會作農,所以一直跟著有經驗的
             部落青年一起到船上工作,剛開始的幾趟海,在收到船東給的薪資袋時非常的錯

             愕,因為袋裡只有50元。悲傷之情湧上心頭,難道辛苦的工作只值50元嗎?別人也
             是這樣嗎?即使是菜鳥也不該是這價碼吧?這根本無法支應吃住的開銷阿,一堆的
             疑問盤據於腦海中,休息期間打聽到其他人是300元左右,當下決定要轉換船東,
             經委託朋友介紹順利搭上了其他的船,而之後所得到的薪資就與其他人一樣的水




             12      原 住 民 族 文 獻 | 第 五 十 六 期                                      (196)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