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109年臺灣原住民族企業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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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調查概述
第一節、調查背景與目的
為創造有利於原住民族產業與經濟發展環境,提升原住民族經濟
收益,原住民族委員會(簡稱原民會)實施「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於第一期(103 年至 106 年)推動四大分項計畫,包括建
立原住民族產業示範區,並從培育人才、建構通路環境、加值研發著
手,提升產業示範區各項產品之附加價值。以前期計畫成果為基礎,
第二期計畫(107 年至 110 年)研提基礎環境布建、產業人才培育、
品牌通路建構、產業示範亮點四大策略,採分階段執行方式強化服務
廣度及輔導深度,以達創造多元產業發展新機會之願景。
除了從產業層次推動原住民族經濟產業發展,在個別企業方面,
原住民族企業多屬於中小規模事業,為協助族人創業、穩固原住民族
企業營運所需之資訊需求,原民會運用「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
辦理原住民族經濟產業貸款、青年創業貸款、原住民微型經濟活動貸
款,提供族人優惠貸款措施,並建立原住民族金融服務團隊,全臺各
地約共 45 名金融輔導員協助原住民族企業取得服務資源;另顧及原
住民族企業擔保不足或無擔保品之問題,原民會與財團法人中小企業
信用保證基金以等比方式共同出資,成立原住民族信用保證基金,以
相對保證之方式提供「原住民族企業信用保證」。此外,依據「原住
民族經濟產業發展 4 年計畫(107 年至 110 年)」,持續推動「原住民
族產業創新價值計畫」,透過輔導精實創業提高創業存活率、補助創
新研發鼓勵轉型升級創造競爭優勢,達企業永續經營目的。
原住民族企業名單掌握方面,仰賴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上原住民族
商業清冊,然而企業實際營運與產業發展需求資訊多藉由原民會經產
業輔導、企業服務、座談會等方式蒐集。受限原住民族企業在產業、
文化、區位不同,透過個案輔導與服務過程蒐集資料,對原住民族企
業的理解屬個別性認識,理解程度也因服務內容的深度有所不同,有
再提升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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