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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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狀況分析
一、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指標
根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定義,中高齡年齡範圍為
45 歲至 65 歲,依此定義,112 年 45 歲至 65 歲中高齡原住民族民間
人口數為 151,003 人,勞動力人口數為 101,858 人,中高齡原住民族
勞動力參與率為 67.45%。
112年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人口數中有 98,703 人為就業人口,
3,156 人為失業人口,失業率為 3.10%。由於本計畫需求規範,中高
齡族群年齡範圍為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 與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促進法」定義不同,故不與全體中高齡族群進行比較。本節分析將鎖
定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中高齡族群進行探討。
(一)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72.35%
112 年中高齡原住民族民間人口數為 190,424 人,勞動力人口
數為 137,780 人,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為 72.35%。中高
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與人口基本特性之交叉分析如下:(參見
表 4-3-1)
1.性 別:男性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81.60%,高於女
性中高齡的 64.40%。
2.年 齡:隨年齡層越高勞動力參與率有遞減的趨勢,由 40~44
歲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84.66%遞 減 至
60~64 歲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49.86%。
3.教育程度:教育程度愈高,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愈高,
從 小 學 及 以 下 的 49.03% 遞 增 至 大 學 及 以 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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