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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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狀況分析





                   一、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指標



                         根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定義,中高齡年齡範圍為

                   45 歲至 65 歲,依此定義,112 年 45 歲至 65 歲中高齡原住民族民間

                   人口數為 151,003 人,勞動力人口數為 101,858 人,中高齡原住民族

                   勞動力參與率為 67.45%。



                         112年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人口數中有 98,703 人為就業人口,

                   3,156 人為失業人口,失業率為 3.10%。由於本計畫需求規範,中高

                   齡族群年齡範圍為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 與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促進法」定義不同,故不與全體中高齡族群進行比較。本節分析將鎖

                   定 40 歲以上未滿 65 歲中高齡族群進行探討。


                   (一)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72.35%



                            112 年中高齡原住民族民間人口數為 190,424 人,勞動力人口

                       數為 137,780 人,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為 72.35%。中高

                       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與人口基本特性之交叉分析如下:(參見

                       表 4-3-1)



                       1.性       別:男性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81.60%,高於女

                                      性中高齡的 64.40%。


                       2.年       齡:隨年齡層越高勞動力參與率有遞減的趨勢,由 40~44


                                      歲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84.66%遞                                    減  至

                                      60~64 歲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 49.86%。


                       3.教育程度:教育程度愈高,中高齡原住民族勞動力參與率愈高,


                                      從 小 學 及 以 下 的 49.03% 遞                增  至  大   學  及   以  上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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