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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附錄 附錄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作者簡介:安納亞 S. James Anaya
國際著名的法律學家,當代最重要的人權法律學家之一。
安納亞教授 1983 年自哈佛大學法律學院畢業,先後任教於愛荷華大學與亞利
桑那大學法律學院,並曾在哈佛大學、多倫多大學、塔爾薩大學及新墨西哥大學
等法律學院擔任客座教授,目前為科羅拉多大學法律學院特聘教授(Disringuished
Professor)並任院長(Dean),享有Charles Inglis Thomson的學銜,在進入學界之前,
安納亞教授專注在律師事務工作上,曾獲美國 Barrister magazine 評選為 20 位創造大
不同的律師。安納亞教授致力於原住民族人權的研究與實務,發展出一套精深的原
住民族自決權理論。2008 年 3 月,被任命為聯合國原住民族人權與基本自由情勢特
別報告員。
重要著作: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Indigenous Peoples (2009)、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Problems of Law, Policy, and Practices (4th ed. 2006)(co-author)、Indigenous Peoples in
International Law (2nd ed. 2004)。
譯者簡介:Awi Mona(蔡志偉)
賽德克族德克達雅群,臺灣首位取得法律學博士的原住民。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法學組畢業,亞利桑那大學原住民族法律及政策研究所
碩士,華盛頓大學法律學院博士。2007 年回國後,先後任教於國立臺東大學南島文
化研究所、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
究所,並曾任國家教育研究院原住民族教育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兼中心主任,且曾於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課、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兼任副研究員,目前則係國
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研究領域:
原住民族法、人權法、文化法、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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