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2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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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綜合分析



                        從前述各項分析中發現,原住民族的就業情形會因是否居住於原

                   住民族地區而有差異。本小節將聚焦城鄉原住民族從事非典型工作的

                   情形,其中就業身分為受僱者的比率占大宗,又在學生大部分從事部


                   分工時工作,為避免解讀失真,故將以非在學的受僱就業者為主要討

                   論對象,進一步分析不同性別從事非典型工作者在行業選擇上的差異。


                        整體而言,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率(22.58%)

                   高於居住於非原住民族地區者(15.63%)。各類非典型工作中,居住於


                   原住民族地區者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定期契約工作」、「臨時性工

                   作」比率高於非原住民族地區者,分別差 1.76、2.54 及 6.37 個百分

                   點。(參見表 4-5-9)



                         進一步觀察部分時間工作、定期契約工作、臨時性工作就業者特

                   性,發現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且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定期契約工

                   作」者的比率女性(11.51%、8.29%)高於男性(8.45%、4.68%);從事「臨

                   時性工作」者的比率則是男性(16.57%)高於女性(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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