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109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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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分析顯示,原住民族就業者從業身分在不同性別、教育程
度、個人每月收入、行政區域、統計區域及職業之間有顯著差異:
(參見表 3-3-13、表 3-3-14)
1.性 別:男性及女性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的比
率較高,比率分別占 75.38%及 67.28%。
2.教育程度:不同教育程度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 為
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之比率以教育
程度小學及以下者較高,為 24.91%;「受政府僱用者」
之比率以教育程度大學及以上者較高,為 20.72%。
3.個 人 每 月 收 入 :不同個人每月收入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
者」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之比率
以個人每月收入 1 萬元~未滿 2 萬元者較高,為
27.36%;「受政府僱用者」之比率以個人每月收入 6
萬元~未滿 7 萬元者較高,為 38.24%。
4.行政區域:無論居住行政區域為何,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
僱用者」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的比
率以居住在平地原住民族地區及山地原住民族地區
者較高,分別占 15.12%及 12.59%;「受政府僱用者」
之比率以居住在山地原住民族地區者較高,為 15.95%。
5.統計區域:無論居住統計區域為何,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
僱用者」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的比
率以居住在東部地區較高,為 13.94%;「受政府僱用
者」之比率以居住在南部地區者較高,為 14.21%。
6.職 業:除擔任農、林、漁、牧業生產人員,其餘職業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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