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109年臺灣原住民族企業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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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記資本額:原住民族企業資本額愈高有將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運
用在產品或服務當中的比例愈低,從資本額未滿 5 萬元的 26.50%
遞減至資本額 300 萬元以上的 11.78%;有運用原住民族部落資源
在企業營運當中的比例亦隨資本額規模愈高而愈低,從資本額未
滿 5 萬元的 27.56%遞減至 300 萬元以上的 8.49%。
4. 統計區域:南部地區原住民族企業有將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運用在
,
產品或服務中的比例最高(24.15%),其次為東部地區(23.32%) 而
金馬地區比例最低(1.79%),北部地區次低(13.04%)。有運用來自
原住民族部落資源者亦以南部地區比例最高(24.60%),東部地區
居次(22.61%),金馬地區最低(1.79%),北部地區次低(11.00%)。
5. 負責人年齡:負責人年齡為 70 歲及以上原住民族企業有將原住
民族文化元素運用在產品或服務中的比例最高(23.56%),其次為
60-69 歲(22.22%),有運用來自原住民族部落資源者亦以負責人年
齡為 70 歲及以上原住民族企業比例相對較高(22.99%),其次為
60-69 歲(22.30%),整體來看,企業負責人為中高齡以上企業有將
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與部落資源運用於企業營運的比例較高。
6. 負責人教育程度:負責人教育程度為研究所以上原住民族企業有
將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運用在產品或服務中的比例最高(45.15%),
其次為大學(27.63%),有運用來自原住民族部落資源者亦以負責
人教育程度為研究所以上原住民族企業比例相對較高(41.27%),
其次為大學(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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