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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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齡:隨著年齡愈高,從業身分為「受公司/企業雇用者」的比
率有遞減的趨勢,從 15~19 歲的 94.84%遞減至 65 歲及
以上者的 38.73%;而從業身分為「自營作業者」的比
率則有遞增趨勢,從 15~19 歲的 2.06%遞增至 65 歲及
以上者的 45.91%。
3.教育程度:不同教育程度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為主。
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之比率以教育程度小
學及以下者較高,為 26.81%;「受政府僱用者」之比率
以教育程度大學及以上者較高,為 21.06%。
4.婚姻狀況:不同婚姻狀況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為主。
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之比率以喪偶者較高,
為 27.66%;「受政府僱用者」之比率以有配偶者較高,
為 12.56%。
5.個人每月收入:不同個人每月收入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
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之比率以個人
每月收入 1 萬元~未滿 2 萬元者較高,為 26.12%;「受
政府僱用者」之比率以個人每月收入 6 萬元~未滿 7 萬
元者較高,為 29.06%。
6.身心障礙者資格:男性及女性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的比率
較高,比率分別占 67.84%及 69.46%。
7.行政區域:無論居住行政區域為何,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
用者」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的比率
以居住在山地原住民族地區及平地原住民族地區者較
高,分別占 15.30%及 13.83%;「受政府僱用者」之比率
以居住在山地原住民族地區者較高,為 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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