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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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統計區域:無論居住統計區域為何,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
用者」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的比率
以中部地區較高,為 15.08%;「受政府僱用者」之比率
以東部地區者較高,為 13.10%。
9.行 業:除從事農、林、漁、牧業、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
會安全業、教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者,其
餘行業之就業者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為
主。從事農、林、漁、牧業的從業身分以「自營作業者」
的比率占 52.15%較高;從事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
社會安全業的從業身分以「受政府僱用者」的比率占
99.88%較高;從事教育業的從業身分以「受政府僱用者」
的比率占 63.97%較高;而從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
務業者的從業身分則是以「受非營利組織僱用者」的比
率占 59.48%較高。
10.職 業:除擔任農、林、漁、牧業生產人員和民意代表、主管
及經理人員,其餘職業之就業者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
/企業僱用者」為主。擔任農、林、漁、牧業生產人員的
從業身分為「自營作業者」的比率占 71.75%較高;而
擔任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的從業身分則是以「受
政府僱用者」的比率占 41.27%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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