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行 業:從事政府所提供臨時性工作的比率,以從事公共行 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者的 21.27%最高。 10.職 業:從事政府所提供臨時性工作的比率,以擔任事務支 援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者的比率最高,分別占 6.31%及 5.05%。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