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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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原住民族就業者增加工時意願及原因
112 年工作時數未滿 35 小時原住民族就業者,有 57.25%表示
不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而有 42.75%表示有意願增加工作
時數。而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之原因,以「增加收入」
(92.49%)的比率最高。(參見表 3-3-34)
表3-3-34 112 年工作時數未滿 35 小時增加工時意願及原因
單位:%
項目別 108 年 109 年 110 年 111 年 112 年
總計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想增加工時(或額外工作) 40.08 41.13 42.96 47.65 42.75
小計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增加收入 88.09 89.71 88.89 76.87 92.49
工作不穩定 8.29 7.01 7.02 7.07 4.74
工作時數太少 3.51 3.28 4.09 16.05 2.69
其他 0.11 - - - 0.08
不想增加工時(或額外工作) 59.92 58.87 57.04 52.35 57.25
交叉分析顯示,工作時數未滿 35 小時原住民族想增加工作時
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在不同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
個人每月收入、身心障礙者資格、行政區域、統計區域、行業及
職業之間有顯著差異:(參見表 3-3-35、表 3-3-36)
1.性 別:男性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為 50.04%,
高於女性的 36.08%。
2.年 齡: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以 45~49 歲與
35~39 歲者的比率較高,分別占 57.30%及 53.20%;
而 15~19 歲者的比率僅占 22.95%為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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