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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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程度: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以國(初)中者比
率最高,占 49.77%;而大學及以上者的比率僅占
26.15%為最低。
4.婚姻狀況: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以離婚或分居者
比率最高,占 54.78%;其次為有配偶者的 45.63%。
5.個 人 每 月 收 入 :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以個人每月收
入為 4 萬元~未滿 5 萬元者較高,占 60.51%;而個人
每月收入為 7 萬元及以上者較低,僅占 19.35%。
6.身心障礙者資格:非身心障礙者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為
42.96%,高於身心障礙者的 37.56%。
7.行政區域:居住在山地原住民族地區者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
作的比率相對較高,為 45.04%,居住在非原住民族
地區者的比率較低,為 40.04%。
8.統計區域:居住在中部地區者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
較高,占 44.89%;而居住在北部地區者僅占 40.73%
較低。
9.行 業: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以從事礦業及
土石採取業者的 79.89%較高。
10.職 業:想增加工作時數或額外工作的比率,以擔任技藝有
關工作人員者的 57.79%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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