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9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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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問卷填表說明
一、一般注意事項
(一)凡資料標準週最後一天,受查戶之戶口名簿上雖有下列人口,不進行調
查:
1. 赴國外仍保留戶籍,但離境時間超過二年者。
2. 死亡尚未除籍者。
(二)資料標準週最後一天,受查戶之戶口名簿上有下列特殊情形人口,仍須調
查:
1. 因就學或其他原因而「寄籍」,不與此戶共同生活者,仍應調查。
2. 戶籍在此,但不居住在此,必須訪問。
(三)戶籍不在、但戶內有不在戶口名簿上的共同居住人口,不需訪問。
(四)問卷中應填數字欄,一律以阿拉伯數字(1、2、3、4…)填寫,切勿潦草。
(五)問卷中所有答案號碼前附有小方格「□」者,應擇適當答案記「」符號。
所有註號欄、或劃有「______」者,(如姓名、工作內容、其他說明等)應以
簡明文字或數字填列說明。
二、封面頁調查問項填寫說明
(一)受訪者簽名:
受訪者簽名欄位,請訪員在告知受訪者隱私權宣告事項後,由受訪者本人簽
署姓名。
若為家屬代答,則家屬簽名並註記與受訪者之關係(代),
如:受訪者王 XX,由母親張 XX 代答→受訪者簽名:王 XX(母,代)
若受訪者願意接受訪問但不願簽名,不強迫簽名,繼續進行訪問。
受訪者不必蓋章、蓋手印,若受訪者有誤解,請訪員解釋簽署姓名即可
附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