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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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請填入整數之年、月。

                                 如受訪者進入職場前有半工半讀的情形,應進一步追問半工半讀

                                  是否達連續或 1 年內累計 3 個月以上,如果有的話算是工作過,
                                  符合的話上述定義起始計算年資。


                   C3.「請問您目前主要工作地點的縣市及鄉鎮市區?(以資料標準週為準)」:請填
                         寫事業單位或工作場所所在地之縣市及鄉鎮名稱,並依據手冊所附資料填

                         縣市、鄉鎮代碼。


                   C4.  「請問您主要經濟來源工作類型?」:請依受查者實際勞動狀況,就工作型
                         態圈選。


                           C4-1.  部分工時:謂其工作時間,較該事業單位內之全時勞工工作時間(通
                                 常為法定工作時間或企業所定之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之勞

                                 工,其縮短之時數,由勞雇雙方協商訂定之。(例如:某公司每週正
                                 常工作時間為 42 小時,則部分時間工作者指每週工作時間未滿 35

                                 小時的員工。)

                           C4-2.  定期契約:指從事短期之非繼續性工作者,即勞資之間僅是暫時性

                                 僱傭關係(例如:臨時工、工讀生、季節工、或專案計畫契約人員)。

                           C4-3.  臨時性工作:非繼續性工作,通常在 1 年以內。


                           C4-4.  人力派遣:指某公司(稱要派公司)與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契約,再

                                 由派遣公司派遣至要派公司服務的員工,派遣工作者在派遣期間是
                                 接受要派公司之指揮與命令。


                           C4-5.  個人承攬: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
                                 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C4-6.「您從事非典型勞動工作的原因是甚麼?」:探詢受訪者從事非典型
                                 勞動的原因。本題為單選,請就原因選項 1 至 8 圈選;若圈選「9.

                                 其他」,請以簡明文字說明。

                   C5.「請問您主要經濟來源工作的計薪方式為?」


                   C6.請問您目前所從事的工作是不是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若圈選「2.不

                         是」者跳答 C7;若圈選「1.是」者,續問 C6-1. C6-2. C6-3 C6-4.

                         C6-1.請問您所從事的臨時性工作之期限是多久?



                                                          附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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