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輯及解析(第二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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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計畫說明
一、計畫背景
近年來,由於原住民族對自身權利的爭取,雖未將原住民族傳統習
慣納入現行法制,但許多法律規定已將原住民族文化、生活慣俗、傳
統、習俗、價值、祭儀等,作為原住民族權利之內涵或要件,或直接成
為法律保護之對象,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30 條宣示未來政府行政
機關、檢察體系與司法部門在有關原住民族事務之處理、裁量、審理
等,應尊重原住民族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以保障其合法權益。
上述條文分別從實體面及程序面規定原住民族文化及傳統習俗之作用,
應可指引司法部門於訴訟程序中探尋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作為裁判的
依據,並指導未來的立法依實際需要,採取將原住民族習慣規範作為裁
判上的規範,或於法律中規定某事項依原住民族習慣。
此外,無論是司法院的官方資料,或者是媒體、學術單位以及民間
機構的調查結果,都呈現了司法信賴度偏低的情形。復以,法學高度專
業性形成了一般民眾不易跨越的高牆,再加上人民對司法的高度期待,
很容易因為發生司法負面事件而降低對法院的評價。復以財團法人中華
人權協會民國 103 年所進行之原住民族人權指標調查結果而論,原住民
的司法人權,過去幾年來始終呈現「差傾向甚差」的程度。然而,提昇
原住民司法人權的保障程度,最為明顯立即的作法,乃透過具體個案之
審理,依據前揭《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30 條之法律原則,尊重並援引
原住民族習慣法。
原住民族委員會前於 102 年「國內原住民族重要判決之編譯及解析
(第一輯)」,蒐集 50 則原住民族民事、刑事及行政類之判決,並由熟
稔國內法規及原住民族事務之法律學者個案評析,對於原住民族司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