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0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P. 210
六、國際性別專題
為深化我國性別平等發展,呼應國際重視性別平等議題之潮流,
我國於 101 年 1 月 1 日行政院院本部組織改造,特於行政院內成立性
別平等處,為我國第一個性別平等專責機制,並將「行政院婦女權益
促進委員會」擴大為「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由性別平等處擔任性平
會幕僚工作,統合跨部會各項性別平等政策,督導中央各部會及地方
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使政府整體施政能落實性別平等及納入性別觀
點,為我國推動性別平等工作重要的里程碑。
(一)國際性別指標定義
為評估我國性別平等發展,以下採用性別不平等指數(GII)作
為分析的方式。
性別落差指數(GGI)是用以衡量各國男女性在社會資源分配
與取得機會,值介於 0 至 1 之間,值愈接近 1,表示男女性差異愈
小,但不代表整體發展水平愈高,性別不平等指數一大特色在於所
有指標均會換算為女男比率,即以女性指標值對除男性指標值,藉
此直接衡量各國國內性別之間的差距,排除了國際間的經濟發展
差異,更有效的衡量基於性別而產生不平等程度,並比較各國間的
差異情形。
性別落差指數(GGI)為經濟參與和機會、教育程度、健康與生
存及政治賦權等 4 項次指數及 14 項指標綜合計算而成,其各自所
包含的指標如下表:
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