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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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 12 月原住民有工作者在排除無酬家屬工作者及排除參
加公教保及軍保者後為 253,935 人,此類原住民有工作者應當參
加勞工保險以維持勞動之保障,經調查顯示 108 年 12 月原住民有
工作者在排除參加公教保、軍保者及無酬家屬工作者後有 197,568
人有參加勞工保險,比率為 77.80%(197,568 人/253,935 人),其
餘 22.20%的原住民有工作者則分別參加農保、國民年金保險或未
參加任何保險,疑似有未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原住民有工作者,
以下將進一步探討其從業身分、受僱類型及未參加勞工保險之原
因。
108 年 12 月原住民有工作者有約 87.67%為受企業僱用,其
次為自營作業者(11.58%)、雇主(0.75%)。(參見圖 3-6-20)
108 年 12 月有 22.20%的原住民有工作者未參加勞工保險,
其中 16.14%為受企業僱用、5.74%為自營作業者及 0.32%為雇主。
進一步分析受企業僱用未參加勞工保險者有 6.37%受僱於 4 人以
下公司、5.59%為無固定雇主及 4.18%為受僱於 5 人以上公司。(參
見圖 3-6-20)
依照我國現行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受僱 5 人以上事業單位
員工依法應以公司企業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無一定雇主或
自營作業者則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以下將分別探討原
住民有工作者未參加勞工保險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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