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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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年 12 月原住民有工作者在排除無酬家屬工作者及排除參


                       加公教保及軍保者後為 253,935 人,此類原住民有工作者應當參

                       加勞工保險以維持勞動之保障,經調查顯示 108 年 12 月原住民有

                       工作者在排除參加公教保、軍保者及無酬家屬工作者後有 197,568

                       人有參加勞工保險,比率為 77.80%(197,568 人/253,935 人),其

                       餘 22.20%的原住民有工作者則分別參加農保、國民年金保險或未


                       參加任何保險,疑似有未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之原住民有工作者,

                       以下將進一步探討其從業身分、受僱類型及未參加勞工保險之原

                       因。




                            108 年 12 月原住民有工作者有約 87.67%為受企業僱用,其

                       次為自營作業者(11.58%)、雇主(0.75%)。(參見圖 3-6-20)



                            108 年 12 月有 22.20%的原住民有工作者未參加勞工保險,


                       其中 16.14%為受企業僱用、5.74%為自營作業者及 0.32%為雇主。

                       進一步分析受企業僱用未參加勞工保險者有 6.37%受僱於 4 人以

                       下公司、5.59%為無固定雇主及 4.18%為受僱於 5 人以上公司。(參

                       見圖 3-6-20)




                            依照我國現行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受僱 5 人以上事業單位

                       員工依法應以公司企業為投保單位參加勞工保險,無一定雇主或


                       自營作業者則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以下將分別探討原
                       住民有工作者未參加勞工保險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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