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P. 106
7.統計區域:無論居住統計區域為何,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
用者」為主。除該項從業身分,「自營作業者」的比率以
中部地區較高,為 14.52%;「受政府僱用者」之比率以
東部地區者較高,為 14.60%。
8.行 業:除從事農、林、漁、牧業、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
會安全業、教育業、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者,其
餘行業之就業者從業身分皆以「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為
主。從事農、林、漁、牧業的從業身分以「自營作業者」
的比率占 56.84%較高;從事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
會安全業的從業身分以「受政府僱用者」的比率占
100.00%較高;從事教育業的從業身分以「受政府僱用
者」的比率占 62.04%較高;而從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
服務業者的從業身分則是以「受非營利組織僱用者」的
比率占 61.34%較高。
9.職 業:除擔任農、林、漁、牧業生產人員、民意代表、主管及
經理人員和專業人員,其餘職業之就業者從業身分皆以
「受公司/企業僱用者」為主。擔任農、林、漁、牧業生
產人員的從業身分為「自營作業者」的比率占 71.36%較
高;而擔任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從
業身分則是以「受政府僱用者」的比率分別占 49.27%與
35.54%較高。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