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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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最高,大學及以上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
間 2.64 年為最低。
4.婚姻狀況:喪偶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5.43 年為最
高;而未婚者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2.10
年為最低。
5.個人每月收入:1 萬元~未滿 2 萬元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5.38 年
為最高;而 5 萬元~未滿 6 萬者再度就業者平均
離開職場時間 2.65 年為最低。
6.行政區域:居住在非原住民族地區的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
場時間 4.07 年為最高;而居住於平地原住民族
地區的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3.77 年為
最低。
7.統計區域:居住在北部及中部地區的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
場時間較高,分別為 4.02 年及 3.9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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