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P. 159

為最高,大學及以上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

                                            間 2.64 年為最低。



                            4.婚姻狀況:喪偶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5.43 年為最

                                            高;而未婚者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2.10

                                            年為最低。



                            5.個人每月收入:1 萬元~未滿 2 萬元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5.38 年

                                            為最高;而 5 萬元~未滿 6 萬者再度就業者平均

                                            離開職場時間 2.65 年為最低。



                            6.行政區域:居住在非原住民族地區的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

                                            場時間 4.07 年為最高;而居住於平地原住民族

                                            地區的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場時間 3.77 年為

                                            最低。



                            7.統計區域:居住在北部及中部地區的再度就業者平均離開職

                                            場時間較高,分別為 4.02 年及 3.94 年。






































                                                           115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