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113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P. 6
之比率則低於全體民眾。
6. 婚姻狀況:113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有配偶者占 46.04%, 未
婚者占 39.88%,離婚、分居或喪偶者合計占 14.08%。與全體
民眾比較,原住民族未婚者比率較全體民眾高 5.89 個百分點,
有配偶者比率較全體民眾低 3.29 個百分點。
7. 家計分擔:113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有 55.86%需要負責家
計,其中 29.31%為主要家計負責人,26.55%為次要(輔助)
家計負責人;不需要負責家計的占 44.14%。
二、勞動力狀況
113 年原住民族 15 歲以上不含現役軍人、監管人口與失蹤人口
之民間人口數為 466,715 人,其中原住民族的平均勞動力人數有
298,391 人,勞動力參與率為 63.93%;勞動力人口中有 288,142 人為
就業人口,10,249 人為失業人口,失業率為 3.43%。與上年比較,113
年勞動力參與率較 112 年平均 64.10%下降 0.17 個百分點,失業率較
112 年平均 3.53%下降 0.10 個百分點。
三、就業狀況
1. 就業者從事的行業:113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從事的行業,以
(
(
「營建工程業」18.24%)比率最高,其次為「製造業」14.26%),
再其次為「住宿餐飲業」(10.69%)。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
族從事「營建工程業」和「住宿及餐飲業」的比率高於全體
民眾。
2. 就業者從事的職業:113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所擔任職業中,以
擔任「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4.32%)比率最高,其次為「技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