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8 - 原住民族文獻第12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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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勞工職災發生的主要原因。對於從部落來到都市從事營造業,無論是工作和生
活,都和原本的生活脈絡截然不同,所需要的專業知能也需要時間培養和訓練,特
別是對於工作中的不安全行為在認知上不夠清楚明確,可能有相當的關係。然而以
營造業工作場域所需要的專業和勞力付出,工地安全實為工作的第一考量,尤其現
今法規和政策對於工安的重視程度,對於現場作業的勞工必然會有相關的教育訊練
和講習,盡力避免職災發生。而這些受傷的原住民族勞工,在工作前和工作時,是
否接收到充分足夠的教育訓練、具有職安的知能?
二、職災教育訓練參與經歷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六條之規定,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
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站工作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營造工作
的勞工亦是如此,就受訪的勞工而言,他們是否都曾接受職安教育訓練,而對於訓
練的態度如何,這都關係到職場災害的發生機率。
「覺得像這種上課,有時候聽聽覺得啊,應該就是這樣的,有沒有用上不知
道。……有上6小時的職業安全課程,大的工程就會很要求安全帽帽扣一定
要弄起來、要穿背心。」(受訪者A)
「近幾年了解相關法令,有上職業安全訓練的課,而且會帶其他人一起去
上。」(受訪者D)
「這幾年有上勞安講習,但覺得沒用,講歸講,手腳不靈活更危險(按:若
是穿戴安全裝置)。」(受訪者E)
「每個月都有工安的講習,但沒有告知相關危害風險。」(受訪者F)
「在南科(臺積電)工地的時候有職業衛生教育訓練及安全講習,每天20分
鐘。」(受訪者H)
「做公家單位的工程才有安全講習。」(受訪者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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