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8 - 太平洋諸島百科事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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殖民統治                                                                                                                                                                                 殖民統治
     歷史    除擴及外來人士,亦包含「汝等薩摩亞人」。但是,當                     英國和法國的總督,不過德國政府的規定較其他兩國嚴                                  在太平洋完全被西方勢力佔領之前,日本各方人士皆支                     加羅林群島(科羅爾)、馬里亞納群島(塞班島)、雅                        歷史
           時的殖民機構已做好謹慎經營的準備,因此總督的命令                     格。薩摩亞和新幾內亞的定居者社群則常因經濟發展的                                  持其國政府在太平洋擴張。1885 年,在未經正式授權之                  浦島、加羅林群島中部(楚克群島)、東加羅林群島(彭
           是「暫時」將薩摩亞人放在普通德國法庭(含高等法院                     優先次序,屢屢和總督角力、爭辯。德屬太平洋殖民地                                  下,日本曾企圖併吞馬紹爾群島,不過該舉最終宣告失                     貝島)、馬紹爾群島(加路伊島)。在地方層級,南洋
           和地方法院)的管轄之下。                                 的軍事化程度不如德屬非洲殖民地,和較大的非洲殖民                                  敗。在接下來的 10 年,少部分的日本商人和探險家則                   政府透過操控村落酋長和到處部署警力(由日本人和密
               有一段時期,特別土地與頭銜委員會的薩摩亞評估                   地不同的是,太平洋殖民地的總督由公民出任,無法仰                                  將注意力轉至中部和西部加羅林群島。當時,這些日本                     克羅尼西亞人組成),實行威權治理。
           委員是由總督指派擔任(見˜ᅃ਷ಟ͏ήɺή݁ഄ™                      賴當地的常駐殖民地軍隊。殖民治理並無模式可循,不                                  商人在加羅林群島的處境艱難:未有政府保護、身在遙                         日本在獲得託管地和設立南洋廳政府前,就已開始
           ˆGERMAN COLONIAL LAND POLICIES‰)。 到 1911     過大原則是在德國勢力所及之處,須符合德國文化使                                   遠的異鄉、面對當地統治者的刁難(1898 年前由西班牙                  在這些地區進行經濟發展和剝削。雖然如此,起初的經
           年時,涉及政治敏感的案件皆由總督自行審理,薩摩亞                     命,為當地情勢帶來永久改變。整體目標非常明確:將                                  治理,至一戰結束前由德國治理)。這群日本商人得以                     濟活動因投機商的粗心無知,屢屢以失敗告終。然而,
           評估委員僅為諮詢角色。此外,「薩摩亞法律」或「薩                     在德國建立的法治和政府體制作為模板,逐漸套用至不                                  在加羅林群島零星建立商業版圖,而至一戰爆發的 10                    到 1920 年代中期,更有經商技巧、更能堅持、做好更
           摩亞風俗和習慣」等詞彙亦不再為委員會使用。當地的                     同地方。該體制不以種族區分人類,而是依個人的社會                                  年前,群島間的貿易由日本人把持。                             完善準備的實業家開始為殖民地打下良好的經濟基礎,
           政治氛圍毫無疑問的也在改變,不過這會多快改變薩摩                     階層、財富、教育程度作為分層依據。本質上,種族主                                      1900 年代間,日本和美國在太平洋地區的策略競                 殖民地從日本的開銷轉為日本的收入。日本政府在此過
           亞法治和自治情況、影響多深,則不明朗。                          義和國家主義皆非德國在太平洋地區的殖民治理路線,                                  爭,加上密克羅尼西亞在戰略上的重要性日益漸增,促                     程中給予企業充分支持,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在密克
               在島嶼領土,情勢也開始改變。彭貝島率先進行改                   殖民官員關心的是經濟發展和治理效率。1914 年戰爭爆                               成日本在 1914 年夏末突然採取的策略。日本藉由加入                  羅尼西亞,儘管工業(礦業尤甚)順利發展,經濟擴張
           革:1908 年起,該島針對傳統的社會政治組織和土地                   發後,澳洲、紐西蘭、日本政府瓜分德國的太平洋殖民                                  英國對德國的戰爭,名正言順的在太平洋中部進行海軍                     主要發生在貿易和農業,各由一間日本企業主導。
           使用權體制進行改革,並在經歷「反抗行動」後,於                      地,終結德國在該地區的殖民。—PS1 與 PJH                                  擴張。很快的,日本未損一兵一卒便佔領密克羅尼西亞                         貿易擴張最為廣泛,其中以南洋貿易株式會社為最
           1913-14 年間完成改革。反抗行動於 1911 年由德國海軍                                                                       全數島嶼(美國屬地關島除外)。一戰期間,日本透過                     大貿易商,該會社由加羅林群島中部的數個小型貿易商
           和警方聯合平定。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改革並非透過立                     ˚͉ί੗дᖯ̵Гԭٙݺਗj1885-1945                                    謹慎行使外交手段,獲得西方國家同意在戰爭結束後,                     集群組成,1914 年後逐漸興起。到 1920 年代末,該會
           法的方式進行,這點與薩摩亞建立自治體制相同。這些                     日本在二戰時曾短暫制霸太平洋中部和西部, 而其在兩                                 日本可持有其佔領的島嶼。在巴黎和會上,儘管起初遭                     社已在密克羅尼西亞建立貿易據點網絡,島嶼間的貨運
           改革僅僅透過在新的所有人拿到土地權狀時,在背後簡                     次大戰期間佔領密克羅尼西亞是該國在太平洋僅有的正                                  到澳洲和美國反對,日本獲得密克羅尼西亞(關島除外)                    主要由該會社掌握。同時,該會社亦開始往其他領域發
           要註明。此嚴格的體制同樣套用在馬紹爾群島,最後擴                     式活動。1880 年代晚期,日本逐漸對將密克羅尼西亞納                               的委任統治權。密克羅尼西亞當時為國際聯盟的第三等                     展,如零售商業、冷藏冷凍、倉儲、水產;貿易範圍也
           及至所有島嶼領土殖民地。當時正值德國殖民的末期,                     進南進政策(日語稱 nanshin)產生興趣。當時,南進政                             託管地。                                         不再局限於密克羅尼西亞,也擴展至荷屬東印度群島。
           一切運行才剛進入狀況。相比之下,美拉尼西亞的無階                     策曾短暫為日本國民關注的事務。在小說家、政治人物、                                     1914-22 年,日本治理密克羅尼西亞。在 6 年的治理                不過,以奠定經濟基礎而言,農業才是日本殖民地
           層式傳統土地使用權體制未獲得德國殖民官員太多的關                     商人、記者,甚至是日本海軍鼓吹之下,向太平洋地區                                  期間,日本海軍展現了治理各島嶼的高度興致和精力,                     經濟發展的根本。1920 年代,糖之王、南洋興発會社社
           注。                                           推行的南進政策混合著日本的浪漫主義、政治理想,以                                  進行多項公共建設、制定法規、指導並管理該地的司法、                    長松江春次(Matsue Haruji)經過多次困難和挫敗後,
               與英國和法國的殖民文化和體制相比,德國殖民地                   及國家使命。                                                    教育、個人衛生習慣。不過在 1922 年,日本的最後一                  成功開始在馬里亞納群島採收和提煉糖。到 1930 年代
           國家組成相對粗略。德國的殖民地總督擁有的權力大於                                                                               批在地官員背棄託管規範,推翻密克羅尼西亞的託管機                     中期,糖在密克羅尼西亞,已然成為舉足輕重之物:成
                                                                                                                  構,成立南洋廳政府,並將南洋廳政府總部設於帛琉群                     千上萬的移民因它移入該地、其本身的淨出口量也非常
                                                                                                                  島的科羅爾。                                       可觀。南洋興発也開始從事糖以外的貿易:水產、磷礦、
                                                                                                                      南洋廳政府在殖民機構階層中屬次級機構,而與其                   椰子種植;貿易範圍包含荷屬東印度、密克羅尼西亞。
                                                                                                                  他四個日本海外殖民地政府一樣,南洋廳政府極其官                          日本佔領密克羅尼西亞初期,該地區的日本移民無
                                                                                                                  僚、專制。無論是如日本國會、國際聯盟託管委員會的                     論在人數、影響力上,皆無足輕重,直到春次的糖王國
                                                                                                                  外部干涉,還是來自普遍被動的島嶼原住民的內部反                      出現才翻轉情勢,掀起一波踴躍的移民浪潮。第一波糖
                                                                                                                  抗,南洋廳政府皆不為所動。南洋廳政府總督擁有行政、                    工人的成功,加上南洋興発會社在馬里
                                                                                                                  立法、司法權,並透過 6 位地方總督代其行使權力: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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