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0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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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綜合分析
從前述各項分析中發現,原住民族的就業情形會因是否居住於原
住民族地區而有差異。本小節將聚焦城鄉原住民族從事非典型工作的
情形,其中就業身分為受僱者的比率占大宗,又在學生大部分從事部
分工時工作,為避免解讀失真,故將以非在學的受僱就業者為主要討
論對象,進一步分析不同性別從事非典型工作者在行業選擇上的差
異。
整體而言,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從事非典型工作的比率(22.32%)
高於居住於非原住民族地區者(14.95%)。各類非典型工作中,居住於
原住民族地區者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定期契約工作」、「臨時性工
作」比率高於非原住民族地區者,分別差 1.48、2.73 及 6.91 個百分
點。(參見表 4-5-9)
進一步觀察部分時間工作、定期契約工作、臨時性工作就業者特
性,發現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且從事「部分時間工作」、「定期契約工
作」者的比率女性(10.42%、6.78%)高於男性(8.55%、4.41%);從事「臨
時性工作」者的比率則是男性(17.63%)高於女性(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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