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112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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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藝有關工作人員」(17.81%),再其次為「基層技術工及
勞力工」(14.27%)及「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13.75%)。
與全體民眾相較,「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
裝人員」、「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三類職業合計,原住民族
就業者占 4 成 5 左右的比率,較全體民眾的 29.68%高。
3. 就業者的從業身分:112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的從業身分以受
私人僱用比率最高,占 76.24%(含受公司/企業僱用 69.42%、
受非營利組織僱用 6.82%),自營作業者占 11.56%,受政府
僱用者占 10.74%,擔任雇主者為 1.03%,擔任無酬家屬工作
者為 0.42%。其中受政府僱用者,有 37.40%有正式公務員任
用資格,62.60%沒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
4.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112 年原住民
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 34,244 元。與全體
民眾相較,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平均收入,較全體
民眾的 43,281 元低 9,037 元。觀察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分布情
形發現,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 3 萬元
之比率占 33.87%,高於全體民眾的 19.75%。
5. 非典型就業情形:112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是從事非典型工作
(依據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定義之非典型工作包含部分工
時工作型態、人力派遣工作及臨時性工作)的比率為 16.75%,
不是從事非典型就業工作的比率為 83.25%。
6. 從事政府所提供之臨時工作情形:112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有
1.90%從事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98.10%不是從事政府
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從事政府提供之臨時工作者中,有
95.85%認為臨時工作對生活改善有幫助,87.58%認為對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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