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9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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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問卷填表說明




                   一、一般注意事項




                   (一)凡資料標準週最後一天,受查戶之戶口名簿上雖有下列人口,不進行調
                       查:


                        1.  赴國外仍保留戶籍,但離境時間超過二年者。

                        2.  死亡尚未除籍者。


                   (二)資料標準週最後一天,受查戶之戶口名簿上有下列特殊情形人口,仍須調
                       查:


                        1.  因就學或其他原因而「寄籍」,不與此戶共同生活者,仍應調查。


                        2.  戶籍在此,但不居住在此,必須訪問。

                   (三)戶籍不在、但戶內有不在戶口名簿上的共同居住人口,不需訪問。


                   (四)問卷中應填數字欄,一律以阿拉伯數字(1、2、3、4…)填寫,切勿潦草。


                   (五)問卷中所有答案號碼前附有小方格「□」者,應擇適當答案記「」符號。

                       所有註號欄、或劃有「           」者,(如姓名、工作內容、其他說明等)應以
                       簡明文字或數字填列說明。



                   二、封面頁調查問項填寫說明



                   (一)受訪者簽名:


                        受訪者簽名欄位,請訪員在告知受訪者隱私權宣告事項後,由受訪者本人簽
                   署姓名。


                          若為家屬代答,則家屬簽名並註記與受訪者之關係(代),

                          如:受訪者王 XX,由母親張 XX 代答→受訪者簽名:王 XX(母,代)


                          若受訪者願意接受訪問但不願簽名,不強迫簽名,繼續進行訪問。

                          受訪者不必蓋章、蓋手印,若受訪者有誤解,請訪員解釋簽署姓名即可





                                                          附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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