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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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在資料標準週您實際工作時數沒有達到 35 小時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業務不振
2.無法找到工時大於 35 小時之工作
3.季節關係
4.天氣惡劣或災害影響
5.工作本身不需 35 小時
6.照顧未滿 12 歲子女
7.照顧滿 65 歲年長家屬
8.做家事(含照顧其他家人)
9.求學及受訓
10.傷病或健康不良
13.其他
(以上續答 B3-2)
11.例假、事假、特別假(不含病假)
12.不願多做
(以上跳答 B6)
B3-2.「請問您是否希望增加工作時數至 35 小時及以上?(或增加額外工作):詢
問主要工作與次要工作每週工作時數不足 35 小時者。勾選「1.想」者請續
問 B3-3;勾選「2.不想」者跳答 B6
B3-3.「請問您希望增加工作時數(或增加額外工作)的主要原因?」
B4.「請問資料標準週您不去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傷病或健康不良
2.季節性關係
3.例假、事假、特別假(不含病假)
4.已受僱用領有報酬而因故未開始工作
(以上跳答 B6)
5.已定於短期內開始工作而無報酬 跳問 D1
6.等待恢復工作 續答 B5
7.其他_____________ 跳答 B6
B5.「請問您在資料標準週有沒有工作報酬?」。
1.「有」工作報酬者 跳問 B6
2.「沒有」工作報酬者 續問(B5-1)「請問您在資料標準週當月之間有沒有
工作報酬?跳問 D1
附 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