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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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在資料標準週您實際工作時數沒有達到 35 小時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業務不振
                          2.無法找到工時大於 35 小時之工作
                          3.季節關係
                          4.天氣惡劣或災害影響
                          5.工作本身不需 35 小時
                          6.照顧未滿 12 歲子女
                          7.照顧滿 65 歲年長家屬
                          8.做家事(含照顧其他家人)
                          9.求學及受訓
                          10.傷病或健康不良
                          13.其他
                          (以上續答 B3-2)
                          11.例假、事假、特別假(不含病假)
                          12.不願多做
                          (以上跳答 B6)

                   B3-2.「請問您是否希望增加工作時數至 35 小時及以上?(或增加額外工作):詢

                         問主要工作與次要工作每週工作時數不足 35 小時者。勾選「1.想」者請續
                         問 B3-3;勾選「2.不想」者跳答 B6


                   B3-3.「請問您希望增加工作時數(或增加額外工作)的主要原因?」


                   B4.「請問資料標準週您不去工作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傷病或健康不良
                          2.季節性關係
                          3.例假、事假、特別假(不含病假)
                          4.已受僱用領有報酬而因故未開始工作
                           (以上跳答 B6)
                          5.已定於短期內開始工作而無報酬  跳問 D1
                          6.等待恢復工作  續答 B5
                          7.其他_____________  跳答 B6


                   B5.「請問您在資料標準週有沒有工作報酬?」。


                          1.「有」工作報酬者  跳問 B6

                          2.「沒有」工作報酬者  續問(B5-1)「請問您在資料標準週當月之間有沒有
                           工作報酬?跳問 D1









                                                          附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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