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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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比率則低於全體民眾。
6. 婚姻狀況:111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有配偶者占 46.74% 未
,
婚者占 38.98%,離婚、分居或喪偶者合計占 14.28%。與全體
民眾比較,原住民族未婚者比率較全體民眾高 5 個百分點,
有配偶者比率較全體民眾低 3.02 個百分點。
7. 家計分擔:111 年 15 歲以上原住民族有 60.47%需要負責家
計,其中 31.53%為主要家計負責人,28.94%為次要(輔助)
家計負責人;不需要負責家計的占 39.53%。
二、勞動力狀況
111 年原住民族 15 歲以上不含現役軍人、監管人口與失蹤人口
之民間人口數為 450,335 人,其中原住民族的平均勞動力人數有
282,597 人,勞動力參與率為 62.75%;勞動力人口中有 271,789 人為
就業人口,10,808 人為失業人口,失業率為 3.82%。與上年比較,111
年勞動力參與率較 110 年平均 62.22%上升 0.53 個百分點,失業率較
110 年平均 3.98%下降 0.16 個百分點。
三、就業狀況
1. 就業者從事的行業:111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從事的行業,以
(
(
「營建工程業」16.11%)比率最高,其次為「製造業」15.10%),
再其次為「住宿餐飲業」(10.20%)。與全體民眾相較,原住民
族從事「營建工程業」和「住宿及餐飲業」的比率高於全體
民眾。
2. 就業者從事的職業:111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所擔任職業中,以
擔任「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4.35%)比率最高,其次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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