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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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有關工作人員」17.31%),再其次為「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

                             (15.29%)及「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13.48%)。與全體民

                             眾相較,「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

                             「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三類職業合計,原住民族就業者占

                             4 成 6 左右的比率,較全體民眾的 30.19%高。



                         3.  就業者的從業身分:111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的從業身分以受

                             私人僱用比率最高,占 76.81%(含受公司/企業僱用 71.93%、

                             受非營利組織僱用 4.88%),自營作業者占 11.77%,受政府僱

                             用者占 10.17%,擔任雇主者為 0.95%,擔任無酬家屬工作者


                             為 0.31%。其中受政府僱用者,有 39.17%有正式公務員任用

                             資格,60.83%沒有正式公務員任用資格。


                         4.  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收入:111 年原住民


                             族有酬就業者每人每月主要工作平均收入 32,321 元。與全體

                             民眾相較,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主要工作平均收入,較全體

                             民眾的 41,452 元低 9,131 元。觀察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分布情

                             形發現,原住民族有酬就業者每月主要工作收入未滿 3 萬元

                             之比率占 40.29%,高於全體民眾的 23.31%。



                         5.  非典型就業情形:111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是從事非典型工作

                             (依據主計總處人力運用調查定義之非典型工作包含部分工

                             時工作型態、人力派遣工作及臨時性工作)的比率為 17.06%,

                             不是從事非典型就業工作的比率為 82.95%。



                         6.  從事政府所提供之臨時工作情形:111 年原住民族就業者有

                             2.43%從事政府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97.57%不是從事政府


                             所提供的臨時性工作。從事政府提供之臨時工作者中,有

                             97.54%認為臨時工作對生活改善有幫助,83.10%認為對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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