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109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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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男薪資公平性
女男薪資公平性為依據 WEF 企業主管意見調查所編列的結果,本調
查改採行政院主計總處編算方法,以非農業部門薪資女男比例代替,計算
公式如下:
非農業部門女性受僱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
非農業部門薪資女男比例 =
非農業部門男性受僱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
108 年原住民族非農業部門薪資女男比例為 0.81,106-108 年均穩定
維持在 0.81,與全體民眾比較,106-108 年全體民眾非農業部門薪資女男
比例均穩定維持在 0.83,顯示原住民族兩性在非農業部門薪資的落差略
高於全體民眾。(參見表 4-6-6)
表4-6-6 歷年非農業部門薪資女男比例
原住民族 全體民眾
106 年 0.81 0.83
107 年 0.81 0.83
108 年 0.81 0.83
註 1:全體民眾資料來源為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
註 2:現行資料僅更新至 108 年,故本表僅更新至 108 年。
(五)女性平均每人工作所得對男性比例
女性平均每人工作所得對男性比例為利用女(男)性薪資占比、平均每
人國民所得、女(男)性人口占比等變數進行估計,計算公式如下:
女性預期所得
女性平均每人工作所得對男性比例=
男性預期所得
女(男)性薪資占比
女(男)性預期所得=平均每人國民所得∗
女(男)性人口占比
女(男)性薪資占比= 非農業部門女(男)性受僱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女(男)性勞動力人口
非農業部門受僱就業者主要工作收入∗勞動力人口
女(男)性人口
女(男)性人口占比=
總人口
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