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 - 原住民族權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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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序







                                   25  年前,我國憲法進行第四次增修,承繼前次完成「山胞」正
                              名為「原住民」的憲法增修,進一步納入原住民族發展條款,確立原

                              住民族之「民族權」保障。2000  年我國第一次政黨輪替,臺灣政府
                              與原住民族間從新夥伴關係出發,繼而強調國中有國的「政府與政府

                              關係」,尊重多元文化,保障原住民族人權即係我國彰顯人權立國的
                              重要價值。2005 年 2  月我國原住民族基本法公布施行,聯合國則在

                              2007 年 9 月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肯認彰顯、尊重、和促進原住民
                              族權利之必要性。

                                   2016 年蔡英文總統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開啟了我國原住民
                              族人權發展的新階段,確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國家責任。

                              2020 年 8 月 1 日「原住民族日」,國家人權委員會正式揭牌成立,回
                              應的正是原住民族權利運動的人權理念。為推廣人權教育、普及人權

                              理念,國家人權委員會在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族條款公布施行後的 25
                              週年,特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合作出版「原權手冊」,藉由「原住

                              民日」的回顧與展望,推動轉型正義的人權教育,落實原住民族權利
                              接軌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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