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原住民族權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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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年,臺灣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 為確保原住民族的集體權利,原運
(原權會)首先主張以「原住民」取代 團體在 1997 年 6 月 16 日第四次發動
「山胞」的稱呼,除了期待提升族人自 「民族、自治、土地權」入憲大遊行,
我認同,擺脫汙名化,也希望社會接受 在原住民國大代表全力支持下,將「原
原住民族的自稱,而這正是原住民族正 住民」正名為具有集體權概念的「原住
名運動的開端。 民族」。
1991 年,原權會為爭取原住民族在 2005 年 7 月 31 日原住民族委員會
憲法上的地位,於 4 月 15 日發動第一 首度舉辦原住民族正名紀念日的活動,
次抗爭,前往國民大會陽明山中山樓請 陳水扁總統正式宣布 8 月 1 日為原住民
願,其訴求議題之一就是「山胞」正名 族日。2016 年 8 月 1 日蔡英文總統代表
為「原住民族」。此次請願雖然沒有獲 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並推動原住民族
得國民大會的正面回應,但仍持續推動 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工作。
正名的抗爭;1992 年 5 月 21 日再度發
起「爭取憲法原住民族條款」抗爭行動,
近千位族人冒雨遊行至陽明山中山樓,
然而國民大會仍未採納正名的訴求。
1994 年 6 月 23 日,在總統府前發
動第三次的「正名權、土地權、自治權」
入憲大遊行,37 個原住民族團體響應,
全國族人及聲援人士 3,000 餘人參加,
是歷年來原住民族抗爭活動參加人數最
多的一次。同年 7 月 1 日李登輝總統接
見原住民族抗爭代表,承諾支持正名運
動。7 月 28 日國民大會經兩輪表決,一
票之差驚險過關,歷經 10 年的抗爭,
「山胞」終於正名為「原住民」,8 月 1
日公布憲法增修條文,「原住民」稱呼
正式納入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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