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原住民族文獻第11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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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快 遞 時
熟註記卑親屬原住民身分重登記釋憲:
我國族群權益保障最後一塊拼圖
陳瑋.悠蘭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學生
2022年6月28日,熟註記卑親屬(或一般俗稱平埔族)重新登記為平地原住民
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
釋憲緣起為2010年時136位熟註記卑親屬向戶政機關依照《原住民身分法》第2
條第2款「登記為平地原住民有案者」規定申請,重新登記為平地原住民。經戶政
機關駁回後進行多次行政訴訟皆敗訴,最終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原住民
身分法》有違憲之虞,申請釋憲。
日治時期日本統治政府將臺灣本島住民進行種族註記,漢人依照語言使用區分
為福(使用閩南語或潮汕語)、廣(使用客家語)、其他漢人(葉高華 2022),蕃
人依照與漢人互動程度區分為生(互動低)、熟(互動高)(葉高華 2013)。也因
此,日治時期福、廣、熟註記者適用於一般行政,由民政機關管理。生註記者適用
於理蕃行政,由警政機關管理。1947年臺灣省政府通令居住在山地地區的生註記者
改稱山地山胞,1956年通令居住在平地地區的生註記者經登記改稱平地山胞。之後
1957、1958、1959、1963又開放4次平地山胞補登記。補登記期間政府例外的讓熟註
記者亦可登記為平地山胞。行政法院原本判定原告未於補登記期間提出申請,違反
《原住民身分法》,予以駁回。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則認為,臺灣省政府要求
限期登記,只是為了行政便利,與是否具有原住民身分的本質無關。以限期登記阻
止取得身分,有違平等原則,也造成同為熟註記卑親屬具有或不具有原住民身分的
怪異現象。對此,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提請釋憲。
在言詞辯論庭召開之前,6月24日西拉雅族跨地聯盟聚集討論並發聲支持。相
對的,6月26日花蓮縣10位原住民議員、及北部地區3位原住民議員個別登報或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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