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7 - 109年臺灣原住民族企業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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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結論與建議




                         為瞭解原住民族企業經營狀況及其對各項政策服務措施認知度、使

                   用率及需求度,本計畫以實地訪查輔以電話訪問、郵寄問卷等多元管道

                   進行訪問。本計畫定義之原住民族企業為 109 年底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

                   之企業且企業負責人為原住民族者,截至 109 年底經濟部商業司登記之
                   原住民族企業共 16,475 家,調查執行歷經 8 個月成功訪問 9,011 家原住

                   民族企業,訪問成功率 54.69%,以下綜整本研究重要研究結論。



                   第一節、主要研究發現




                   一、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營建工程業為原住民族企業三大行
                         業


                         原住民族企業行業分布以批發及零售業比例最高(23.68%),其次為

                   住宿及餐飲業(17.47%),再其次依序為營建工程業(17.20%)、藝術、娛樂

                   及休閒服務業(10.40%)、其他服務業(8.99%)、製造業(7.54%)。


                         以家數來看,批發及零售業(2,134 家)、住宿及餐飲業(1,574 家)、
                   營建工程業(1,550 家)是原住民族企業三大主要行業,而藝術、娛樂及

                   休閒服務業(937 家)、其他服務業(810 家)、製造業(679 家)家數達

                   500 家以上居次。


                         從登記資本額觀察,由低至高發現三種行業分布態樣,資本額未滿
                   20 萬元者行業分布以批發及零售業、住宿及餐飲業、藝術、娛樂及休閒

                   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比例較高;資本額介於 20 萬元~未滿 100 萬元者,

                   行業結構以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比例較高;當資本額達 100 萬元

                   以上,除了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製造業比例達一成以上。


                   二、68.90%原住民族企業有從事產品銷售,銷售對象為一般民眾或家庭
                        比例最高,銷售通路以店面為主


                         為反映原住民族企業經營的多元性,本計畫不限批發及零售業,凡

                   有從事產品銷售者皆進一步瞭解其產品銷售對象、銷售管道、批發及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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