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109年臺灣原住民族企業狀況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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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經營情形。根據調查結果,68.90%原住民族企業有從事產品銷售,銷
                   售對象以一般民眾或家庭為主(61.15%),而有 31.10%的企業僅提供服務

                   沒有產品銷售。


                         比較不同行業產品銷售情形,除了批發及零售業,藝術、娛樂及休

                   閒服務業(85.06%)、農林漁牧業(83.22%)、製造業(80.71%)、住宿及餐飲

                   業(79.03%)有產品銷售的比例較高,反映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住宿
                   及餐飲業除了本業經營,有高比例透過銷售產品擴充營運範疇;農林漁

                   牧業、製造業多數為產銷一條龍經營方式。


                         全體原住民族企業中,54.24%有經營批發及零售業務,其中以專營

                   零售業務比例最高(41.35%),同時經營批發及零售業務者占 11.26%,僅

                   從事批發業務者占 1.63%。較為特別的是有 14.66%的企業表示有從事產
                   品銷售,但無經營批發及零售業務,可能原因為其產品屬無形商品或產

                   品銷售附加於本業服務中。


                   三、近二成企業有將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部落資源運應用於產品服務或

                        企業營運中,其中教育業、住宿及餐飲業、製造業兩者運用比例皆高


                         19.52%原住民族企業有將原住民族文化元素運用或展現在產品或
                   服務中;18.74%有將原住民族部落資源應用於企業營運當中。觀察各行

                   業文化元素與部落資源應用情形發現,教育業、住宿及餐飲業、製造業

                   兩者運用比例皆高;而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
                   部落資源運用雖少,但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融合再產品或服務的比例高;

                   農林漁牧業則是相反,文化元素應用較少,但部落資源運用比例高。


                         此外,原住民族企業登記資本額規模愈小,有運用文化元素與部落

                   資源的比例愈高,顯示微型企業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蘊含豐富,與部落資

                   源之間連結度高;負責人基本資料方面,高教育程度者文化元素與部落
                   資源運用比例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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