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8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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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人家打問號的。所以今天我們在討論創設原住民族的法院或法庭的時候,我們

                   應該要從這個問題解決的正義 Problem Solving Justice 這個角度來思考。那這個
                   美國的法院創新中心,它在 1992 的時候,有協助紐約市成立了一個紅鉤法院,
                   這個紅鉤社區法院非常的有意思,它是由這個社區的民眾一起來協助這整個法院
                   的運作,那這個法院的法官,他也不止審理民事、刑事、家事、少年……他通通

                   都審。就是這一個法官,民事的案件審,刑事的案件審,家事、少年法庭……都
                   審。他也有非常大一個的裁量的空間,他不是只做說有罪、無罪,要入監服刑還
                   是不用入監服刑。他會有很多不同處理的權限,讓他去做一個裁處。我覺得這個
                   東西非常的值得參考。



                        那這樣的一個法院的構想,其實基本上是在有一個概念,叫社區正義,
                   Community Justice 這樣的一概念之下再進行,那 Community Justice 社區正義它
                   的兩個極端一個是,最徹底的是人民參審,就是說目前司法院在思考的人民觀

                   審,那人民參審是甚至人民一起審判,譬如說原住民族的法院,裡面會有原住民
                   族…就是說一般的民眾,不是法官,也一起來參與審判,去決定這個怎麼判的這
                   樣一個機制。那甚至包含在審判之後的執行,也會有人民的參與,這是一種比較
                   最左邊的這樣。光譜的最右邊是社區的支持,社區正義這個東西,它必須要整個

                   社區的整個網絡的連結跟社區的支持。那從這個角度來看,我會覺得我們重新再
                   思考我們要怎麼樣設置原住民族法院或法庭的時候,會有比較多元的想像,那就
                   不會只限於說目前我們國家只有地方法院裡面來設置這個原住民族法庭的概
                   念。我們應該有更多元的想像,更多元的想像其實也應該不要排除有更多元的作
                   法。



                        那我們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其實它裡面已經明文,賦予法源了,也就是說可
                   以設置原住民族法院或法庭。我認為應該可以在部落設置社區法院的概念,就是

                   部落法院的這個概念,那原住民族法庭在地方法院設置我認為也未嘗不可。它要
                   處理的事情可能會有一些比較不一樣的情況,比如說,民事的你可能可以選擇你
                   要在哪裡,那家事的你可能也可以選擇,那刑事的部分,就是說這個部分其實可
                   能有一些管轄權禁可的問題將來必須要思考。



                        另外一個部分是不同的當事人,比如說,漢人和原住民發生糾紛的時候,你
                   這個管轄權禁可的時候要怎麼去處理,這個可能將來都要一起思考。



                        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在提最後的一點,林法官在他的論文裡面也有提到,他非
                   常贊成用實證研究的方式來做這個原住民族法庭的,這個我也非常的贊成,因為
                   我們法律扶助基金會目前也在思考怎麼籌設原住民族法律研究跟扶助中心,那原
                   民會好像也在思考這樣中心的一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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