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3 - 第二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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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三元 紛爭解決與制度設計:設立原住民族法庭之必要性與可行性

                        本文必須強調,任何關於原住民權益的政策制定,一定要傾聽部落的聲音。
                   原住民族法庭是否有設立的必要?如何設立?等等議題,都不能忽略部落的意

                   見 。 正 如孫大川教授所說的:「要認識部落只有一個辦法:就是真正地進入部落,
                                                                                              50
                   看部落。」;「回到部落後我們首先一定要聽『部落到底需要什麼?』」! 因此,
                   法學研究者應該走出圖書館、進入部落,透過實證研究方法,探討如何設立原住

                   民族法庭,才能提出真正符合原住民文化傳統的紛爭解決機制,進而落實憲法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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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條文,保護多元文化的意旨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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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孫大川,部落的組織與溝通,收錄在氏著,夾縫中的族群建構,頁 70、78(2010 年
                   1 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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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學者為了研究印地安民族對於傳統文化的規範情形,針對 351 個印地安部落進行
                   「部落法」(tribal law)的實證調查,對於建立部落主權的概念,有相當的助益。See: Angela
                   Riley, Straight Stealing: Towards an Indigenous System of Cultural Property, 80 WASH. L.
                   REV. 69, 100-10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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