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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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與談人】曾興中/原住民族委員會專門委員
為甚麼有些人沒有族別呢?因為從前的歷史就是先有原住民身分,有了原住
民身分法之後,才叫族人去登記族別。有些人去登記,有些人沒去登記。法制史
就是先有身分後有族別登記,有些可能是漏未登記。
假設西拉雅案釋憲違憲的話該如何?就看大法官如何說。剛剛提到是不是有
充分通知,在西拉雅訴訟案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過程中有提過,這個是有爭點的。
最後法院的判定認為,沒有證據證明沒有完整通知。真正的問題是今天如何彌補
這件事情?所以修法把身分法修掉,讓平埔族來當平埔原住民,這就是當時我們
立法的構想,但是很遺憾立法院沒有共識所以沒有完成。
最後我一定要講,我覺得鄭老師提這個訴訟案,是合情合理的,法律或者是
憲法賦予我們的訴訟權,我們當然可以在法律的救濟制度當中爭取自己的權益,
挑戰制度當中不合理之處。挑戰過程中可能會有不同意見的爭執、討論,都是良
性的。大法官告訴我們這件事情是違憲的。我們就開啟一個新的政策說,這是一
個好的方向。
【主持人】鍾興華/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
謝謝在座的各位的參與,一同關心原住民族相關權益與討論,我們會議順利
圓滿成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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