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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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的說:「 大概落後你們一百年左右吧!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追上?」

                       對我來說原住民身分法本身是殖民統治者,統治原民的手段,這個法律本身

                   是有問題的。原住民部落、原住民族自己能不能去決定誰是成員?如果我們的部
                   落沒辦法決定誰是族人,要如何去實踐原住民自決、自治?謝謝。


                   【提問人】


                       要認同原住民身分、取得原住民身分的人,要怎麼取得一個客觀的表徵,作
                   為判斷的基礎?我們為甚麼不反問,中華民國政府要做出甚麼樣的具體客觀行為,

                   才能讓我們知道你是真正尊重多元、原住民的?所謂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始終是一
                   個想像名詞、一個政治名詞。不管去提任何血統、血量、一滴血,我覺得都很荒

                   謬。比如一個成年人到美國取得居留權,取得美國身分,難道是他成年後突然發
                   現他身上有美國的血統嗎?甚至美國這個組成民族,根本沒有血統可言,它都是

                   外來者,對不對?原民會應該要做一件事情,一個人想要當原住民的話,要去申
                   請原住民好寶寶卡,你集到一定的點數之後,就可以換取所謂給付行政的優惠措

                   施,到一定的點數之後,你可以取得期間的法定原住民身分。最高榮譽也就是要
                   取得永久的原住民身分,你就必須要為原住民做性命的犧牲,這呼應了我們知道

                   的一句話:叫 The only good Indian is a dead Indian。對不對?那就非常荒謬了。

                       所以我想表達是,我們去談論這種根本就不應該由他者來決定的事情之前,

                   我們到底有什麼方法?現在談行政法,確定什麼東西是行政的範圍,用排除甚麼
                   樣不是原住民。剩下的我們再來慢慢做,我覺得這樣可能會比較快一點。包涵為

                   了要護住既得利益者,排除那些曾經跟他們一樣遭遇的,比如說平埔族群的正名,
                   我覺得是非常荒謬的一件事情謝謝。


                   【提問人】


                       我是卑南族自治促進會的成員,想要請教 Awi 教授跟興中專委,假使 10 月
                   28 日西拉雅案被判不合憲,那併到川如老師的案子,又回歸到大法官講到民族自

                   決的部分,並不是每個族群都有類似的機制可以馬上審核族群或部落成員。現行
                   有一萬多人已取得法定原住民身分,可是沒有族別的、沒有族籍的這些人何去何

                   從?

                   【提問人】


                       我覺得有一個議題大家沒有去凸顯:資源有限論,比如說原住民人數變多了,
                   資源或者原住民的優惠,因為資源有限所以人不能多嗎?平埔族全部都進來,原

                   住民變成一百五十萬也是一個策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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