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3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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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專題 5




                    由於Ngati Paoa領域內的部族眾多,有許多重疊的利益,因此除了Ngāti Paoa
                與官方個別的和解之外,還參與了三個集體的和解,包含Pare Hauraki、Tāmaki
                Makaurau、Marutuahu。


                    2.  協商過程與和解內容

                    四個條約和解的協商雖然同時進行,卻是分別獨立的四個和解程序,部族組成
                也不同。因為有多個和解協商在進行,且協商過程中政府也有先支付部分的款項的
                情況,所以儘管Ngāti Paoa的和解契約在2020年7月1日才由部族批准,但2013年就已

                經成立和解後治理法人組織(post-settlement governance entity)。
                    Ngati Paoa部族信託在協商中特別強調與部族內外溝通的策略。部族之間有重疊
                的權利主張,因此必須要一起協商,討論出建立在既有的文化、歷史和習慣法基礎
                之上的解決方法,而非完全採用當代的治理模式,因此回到口述歷史和歷史真相的
                調查,釐清彼此的利益是最重要的。同樣的,對於歷史真相的掌握在與官方協商時

                也很重要,因為官方最終的目的是要解決違約,回復官方的榮譽,所以委員會的調
                查也是部族協商的籌碼。
                    和解後治理方面,Ngati Paoa認為「關係」最為重要,與族人、其他部族、地
                方政府、中央政府的關係,是讓和解更持久的方式,維繫關係也是確保未來有更多

                發展機會。但「關係」在這裡除了是政治的,更是法律的,因為政府的人員來來去
                去,關係維繫的基礎更應該建立在法律之上,也就是和解契約的內容,明確政府的
                義務,保障未來的互動。
                    Ngāti Paoa四個和解賠償中,只有Ngāti Paoa與官方的個別和解有官方道歉,其他
                則是與不同部族集體的文化賠償和財務與商業賠償:文化賠償包含土地歸還、歸還

                後與政府部門進行共管、歸還後部族再贈與給官方、與政府部門簽訂關係協定、法
                定承認、修改地名;財務與商業賠償除了金錢,還包含土地移轉、優先購買權、官
                方礦產所有權的移轉等。不過Ngati Paoa部族信託說到有些貴重金屬現在現行法律中
                還無法歸還,他們也保留這部分未來的協商空間,不要讓這次的條約和解是「完整

                且最終」的,而是留待後世子孫繼續與國家協商。最重要的是,他們現在已經爭取
                到讓族人能夠發展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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