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5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P. 275
本期專題 5
權利架構,但落實的情形還有待加強。懷唐伊委員會透過一次次的調查與聽證,讓
更多人了解毛利歷史、支持毛利權利主張,逐步建立社會共識與正義的價值,真正
落實原住民族權利,近年來對於毛利主權的討論也更開放,這是台灣同樣作為墾殖
者建立的國家,於當今處理轉型正義所需要具備的願景。
(II)肯認多元土地權利型態與權利主體的和解方案
土地有維繫文化、傳承傳統知識的意義,更是毛利人實踐習慣法的場域。若要
落實夥伴關係、積極保護的原則,那麼紐西蘭政府就必須採取異於普通法的、新的
方法與制度來回應毛利權利主張。經過長久的時間,紐西蘭政府的文化賠償有許多
的法律措施,能夠處理習慣法上族人對於不同土地類型的監護義務與利益,同時也
滿足族人在當代經濟發展、文化傳承、共管與自治的需求。
在土地制度方面,習慣法並沒有個人私有的產權型態,因此1920年代開始紐西
蘭國會的毛利議員引進信託的措施,現在大部分毛利土地都已經投入土地信託中,
由族人所選出的信託法人管理。許多和解的土地與資產也會以信託和公司,而收益
再回饋給部族,提升族人的教育、健康,解決居住問題。從紐西蘭的經驗來看,肯
認集體的土地所有權,不僅可以破除當前土地私有的發展困境,更能回答許多人對
原住民族主張土地歸還或共管的疑問。
(III)多方參與的常設原住民族土地調查機制
懷唐伊委員會的區域調查在程序中,設定好毛利人與官方在不同階段的參與,
在聽證時參與者更加多元,包含委員會、官方代表、主張人及其律師、研究者、部
落族人。在聽證程序中,各方的研究成果和主張會受到各方檢驗,交互詰問的過程
中也能釐清各部族在重疊區域的利益,且聽證的價值遠遠超過調查本身,富有療
癒、教育、文化復振的意義。不過也因為要充分聽取各方的意見,聽證可能會耗費
很多時間。
懷唐伊委員會成立已有45年之久,仍不斷地在進行調查,有許多人認為懷唐伊
委員會在歷史權利主張都和解後就該解散。1999年,時任條約和解部長的Douglas
Graham在他的告別演說中說道:「很多人問說委員會甚麼時候會結束,我說當官方
不再違反條約的時候。」這是一個強而有力的宣示,也反映紐西蘭政府對於原住民
族權利和正義的追求有一定的共識。轉型正義是國家從威權體制過渡到民主後,重
(275) 紐西蘭毛利權利主張的調查與和解 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