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6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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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面對歷史上不正義的工
                                                             作,不論是歷史真相的調
                                                             查,或是和解措施的擬定與
                                                             落實,都需要原住民族內部

                                                             與非原住民社會的共識才能
                                                             達成,多方參與的程序或許
                                                             能促成共識的凝聚。然而我
                                                             們也必須認知到這個過程不

             圖8 本團隊與懷唐伊委員會、毛利土地法庭合照                          會是立即的,也可能沒有中
             (圖片來源:本研究拍攝,2020年2月13日)
                                                             止的一天。




                 本文改寫自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國立東華大學辦理之「紐西蘭Waitangi Tribunal

             土地調查機制委託研究」結案報告書。


                 計畫團隊: 計畫主持人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蔡志偉副教授,協同主持人國立
                           政治大學官大偉教授,專任助理鄭宇荃、兼任助理林妍伶。
                 參訪團隊: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副處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綜合規劃
                           處彭慧心、總統府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副研究員陳巧

                           筠、專案助理莊淯琛、國立政治大學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碩士原住
                           民專班助理教授陳怡萱、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生張斐昕。


             附註
             1    過去多譯為懷唐伊法庭,然而在本研究移地研究過程中,多位報導人向我們說明Waitangi
                  Tribunal是一個委員會(commission),並非法庭(court),本報告採取報導人所強調該單位作
                  為「委員會」的性質,因此譯為懷唐伊委員會。
             2    the Crown,原意為君主、官方,在此採取香港的翻譯「官方」,較符合文意。
             3    Claim,在此譯為權利主張。
             4    Pakeha在此譯作歐洲人,根據毛利語詞典pakeha最初是指居住於紐西蘭歐裔人群,特別是說英語
                  或皮膚較白的人,但在當代的脈絡也泛稱非毛利人、外國人。
             5    結束、送別的儀式。
             6    因聽證會上禁止照相,本部分照片皆取自主張人的律師或Harvey法官的臉書。
             7    毛利王家族的貴族或王室,通常是Tāwhiao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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