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6 - 原住民族文獻第9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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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面對歷史上不正義的工
作,不論是歷史真相的調
查,或是和解措施的擬定與
落實,都需要原住民族內部
與非原住民社會的共識才能
達成,多方參與的程序或許
能促成共識的凝聚。然而我
們也必須認知到這個過程不
圖8 本團隊與懷唐伊委員會、毛利土地法庭合照 會是立即的,也可能沒有中
(圖片來源:本研究拍攝,2020年2月13日)
止的一天。
本文改寫自原住民族委員會委託國立東華大學辦理之「紐西蘭Waitangi Tribunal
土地調查機制委託研究」結案報告書。
計畫團隊: 計畫主持人國立東華大學法律學系蔡志偉副教授,協同主持人國立
政治大學官大偉教授,專任助理鄭宇荃、兼任助理林妍伶。
參訪團隊: 原住民族委員會土地管理處副處長雅柏甦詠•博伊哲努、綜合規劃
處彭慧心、總統府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土地小組副研究員陳巧
筠、專案助理莊淯琛、國立政治大學土地政策與環境規劃碩士原住
民專班助理教授陳怡萱、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碩士生張斐昕。
附註
1 過去多譯為懷唐伊法庭,然而在本研究移地研究過程中,多位報導人向我們說明Waitangi
Tribunal是一個委員會(commission),並非法庭(court),本報告採取報導人所強調該單位作
為「委員會」的性質,因此譯為懷唐伊委員會。
2 the Crown,原意為君主、官方,在此採取香港的翻譯「官方」,較符合文意。
3 Claim,在此譯為權利主張。
4 Pakeha在此譯作歐洲人,根據毛利語詞典pakeha最初是指居住於紐西蘭歐裔人群,特別是說英語
或皮膚較白的人,但在當代的脈絡也泛稱非毛利人、外國人。
5 結束、送別的儀式。
6 因聽證會上禁止照相,本部分照片皆取自主張人的律師或Harvey法官的臉書。
7 毛利王家族的貴族或王室,通常是Tāwhiao的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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