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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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第三部分  第六章︱國際監測程序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力於實情調查或提供諮詢的協助。基於                         工和其他政府代表要求墨西哥政府採取                                                       申對於政府政策與執行的革新在確保下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與消除種族歧視
            專家委員會的報告,年度國際勞工大會                         有效的措施,進而解決專家委員會所強                                                       列事務的關注,包括確保原住民族土地                         委員會之考核監測機制
                                                                                                                                                             55
            之一個委員會,被指派為公約與建議之                         調的問題。      53                                                           權、自給自足以及文化完整性。 在促                             聯合國內條約所設立之報告與監
            適用大會委員會(Conference Committee                                                                                      進遵從《第 107 號公約》的架構下,公                      督機制,包括那些依附於七個主要的聯
            on the Application of Conventions and          除了依照《第 169 號公約》所進                                                  約與建議之適用大會委員會也重申調查                         合國人權條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
            Recommendations),擇定了一些問題                  行的報告與監督行動機制,這項行動係                                                       巴西與孟加拉共和國原住民族的境況,                         國際盟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

            案例並要求相關政府出席對這些被確認                         持續 1957 年舊的《第 107 號公約》的                                                 並呈現相仿的立場態度,支持那些國家                         盟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
            的問題進行釋明。                                  規範意旨,該項公約對於那些批准舊的                                                       革新。   56                                  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
                                                      公約的國家仍然有拘束力,直到它們批                                                                                                 約》、《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
                 特別值得注意的會議程序是圍繞                       准《第 169 號公約》為止。雖然,《第                                                        因此,國際勞工組織監督機制對                        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兒

            在墨西哥提交的報告上,而墨西哥是最                         107 號公約》包含了同化主義者與家長                                                     於促進當代有關原住民族規範的實踐有                         童權利公約》、《保障所有移民勞工及
                                                                                                                                                                                            58
            早批准《第 169 號公約》的國家之一。                      主義者的原則而與當代規範不一致,                    54                                  助益,不論國家係《第 169 號公約》或                      其家庭國際公約》。 這些條約中的每
            1990 年代與墨西哥所提報告同時並行的                      然則那些規範現已脫離依附於該公約的                                                       《第 107 號公約》的會員國。國際勞工                      一項以及他們各自的監測機制,在其關
            申述,係由一些重要的勞工與原住民族                         監督行動機制。專家委員會過去幾年針                                                       組織之考核監測機構已有效地釋明政府                         切的範疇中,與原住民族個人都是相關

            組織,抗訴墨西哥在公約許多面向上所                         對政府報告所發表的評論指出,它們對                                                       在《第 107 號公約》下的義務,非僅係                      的,此外在某種程度,也和原住民族集
            負義務之不遵從。這些平行的申訴促使                         於依照《第 107 號公約》所提交的政府                                                    主要地基於公約明白表示的規範條款,                         體權益有關。       59
            專家委員會致力於閉門審查墨西哥對於                         報告進行之檢閱,其所依據的標準,係                                                       相反地係依據符合新近《第 169 號公約》
                                                                                                                                                     57
            公約之作為。專家委員會關注的焦點在                         去除了該公約中現已不符時宜的原則。                                                       的一般規範原則意旨。 使用《第 107                           實際上和原住民族最相關的聯合
            於 1994 年開始的恰帕斯(Chiapas)發                  該委員會有關前述執行的範例,即如其                                                       號公約》作為促進新近公約的目標是完                         國條約機制,係那些立基於《公民權利
            展之後,有關的對話進程與憲法改革,                         一系列關於巴西與孟加拉共和國作為                                                        全適切的。《第 107 號公約》簽署國的                      和政治權利國際盟約》和《消除一切形
                                              50
            重申與相關原住民族諮商的需要, 並                         《第 107 號公約》會員國義務之觀察評                                                    中心承諾義務,係在公約關切的範疇內,                        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這兩項條約,
            對於「政府與原住民族社群間缺乏實際                         論。巴西現已成為《第 169 號公約》的                                                    促進人權和原住民族的合法權益。在公                         除了闡釋實質規範內容以外,分別創

            的對話,據以討論他們的問題並發現問                         會員國,而孟加拉共和國仍然僅係《第                                                       約的適用上,對於那些權利與利益,如                         設了人權委員會和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
                                           51
            題的答案」,表達深層的關切。 委員                         107 號公約》的會員國。當兩個國家均                                                     果不考量當代的規範意旨,將會是不恰                         (CERD),此兩者都因為係由專業的
            會提及 2001 年造成墨西哥憲法改革爭                      為《第 107 號公約》的會員國時,它們                                                    當的。果如前述所示,一個政府將會獲                         人權專家所組成而著名。為了要和聯合
            議的行動計畫,該項計畫受到墨西哥原                         都受制於國際勞工組織監督機制對其境                                                       致錯誤的建議,據以進行技術性的遵從                         國其他條約體制相一致,每一項條約都

            住民族運動的強烈反對,委員會因此要                         內弱勢原住民族群體待遇的特定審查,                                                       《第 107 號公約》的報告,例如關於執                      要求會員國必須提交相關條約規範執行
            求政府提供該改革行動計畫與結果的內                         尤其是巴西北部亞馬遜區域的雅諾馬米                                                       行長年的原住民族同化計畫,然則如此                         之定期報告,俾使相對應之委員會進行
                                                                                                                                                                                     60
                     52
            容細節。 專家委員會對於墨西哥的評                         族(Yanomami)和孟加拉共和國吉大                                                    的「遵從」(compliance)將和體現在                    檢閱和評論。 前揭二者委員會和提交
            論在某些場合時,作為在公約與建議之                         港山丘土地上的部落民族。在委員會所                                                      《第 169 號公約》中的兩項中心原則「原                      報告之政府聚會,對於他們的報告進行
            適用大會委員會中的主題討論,當中勞                         發表關於這些國家的評論中,委員會重                                                       住民族自決和文化完整性」相衝突。                          討論並對於相關的問題提出詰問。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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