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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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第三部分 第六章︱國際監測程序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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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政府直接對話的管道,並親赴巴西 限的關注,前述有關提交給附屬委員會 以防止和矯正」這些侵害行為。 特派 許、商業農場以及採礦。他也提供了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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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問題的解決。 和委員會的報告較為少量且狹隘,聯合 專員職位的正式運作,首先是從任命受 注這些問題的行動建議。 此外,特派
國會員國及具有聯合國諮詢地位之非政 敬重的人類學家斯塔文哈根(Rodolfo 專員的第二份報告含括了一份附件,總
前述有關工作小組事實上(de 府組織,也有向委員會提交類似那些提 Stavenhagen)開始,他在 2002 年 2 月 結一些其他國家中,許多違反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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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to)的監測程序,同時屬於習慣國際 報給附屬委員會工作小組的陳述書。 25 提交第一份報告到委員會。在那份他所 權利的申訴。 如同第二份報告所示,
規範的發展及其實踐的過程。即如第二 有別於附屬委員會及其由五位獨立行使 完成的第一份報告中,特派專員用一般 當他接收到這樣的一個訊息,特派專員
章所述,在沒有任何特定條約義務的規 職權的專家所組成之工作小組,人權委 化的措辭強調四處(everywhere)所不 的處理方式僅是轉送給相關的國家,並
範下,政府向國際組織提交國內對於原 員會則是由政府代表所組成。因此,政 斷存在對於原住民族人權侵害的模式, 要求政府提供有關的資訊,然後在他的
住民族的倡議計畫報告,就像在工作小 治因素在它的考量中尤其具有顯著性。 並對於「存在於人權立法與原住民族所 報告中對於政府回應做一總結,若有的
組的情形一樣,實際上對於逐漸形成之 另一方面,因為委員會在聯合國的階層 面臨的特定情狀之保障缺口(protection 話,也一併收錄意見交換的摘要。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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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規範的存在與內容提供明確的跡 體制中屬於較高層的組織,委員會能在 gap)問題」表達關切。 再者,特派專 時間的進展,可以期待的是特派專員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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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儘管政府報告顯示接受一項普遍 促進原住民族權利的工作上,引發更細 員的第一份報告指出,未來的工作將細 更徹底地建構他的受命指令,進而對於
性的特定標準在關於原住民族的政策作 緻的審查。 究對於原住民族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系 人權侵害進行檢覈並系統性地規劃矯正
為上,國家心理作用被強制報告以及相 列議題,像是開發計畫對於原住民族設 計畫,就像人權委員會其他主題人權監
對應之國際監督,激勵出前揭特定國家 除了提供一個論壇據以在年度會 群的影響、國內新近立法保障原住民族 測機制所做一樣。 33
作為,而可被定性為符合被接受之標準。 議中討論原住民族議題,人權委員會在 權利的執行、國家正式法律和原住民族
2001 年批准了任期三年之「原住民族人 習慣法的關係、原住民族文化權、原住 原住民族特派專員的權責與人權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及其附屬委員 權和基本自由情況特派專員」(special 民族孩童、原住民族在政策制訂和意思 委員會及其促進與維護人權小組委員會
會,與其特別報告員之監測 rapporteur on the situation of human rights 決定程序中的參與,以及對於原住民族 之較為一般權限相連結,據此審理並對
聯合國內相關的非條約監測機制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of indigenous 個人的多樣歧視態樣。 30 違犯人權申述提出回應。1967 年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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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工作小組的母體機構,尤其是人權 people)的任命。 這項職位的設立挹注 暨社會理事會《第 1235(XLII)號決
委員會和促進與維護人權小組委員會 了委員會系統的超公約性,委員會之各 在完成第一份報告之後,特派專員 議》授權委員會和附屬委員會「檢覈
(前為防止歧視與保護少數附屬委員 項主題機制中,具有特派專員和工作小 開始細察有關原住民族所經歷或主張人 大規模違反人權及基本自由的相關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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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縱然前述這些機構都對人權事 組的議題者,諸如:酷刑(torture)、宗 權受侵害之特定情況的資訊。在他所倡 訊」,並且「對於呈現違反人權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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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有一般性的關切,他們也都將原住民 教不相容(religious intolerance)以及強 議的架構中,特派專員對於大規模開發 模式的情況做了透徹的研究。」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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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發展與問題納入年度會議的議程項目 迫消失(forced disappearance)。 委員 計畫的影響進行檢覈,為此親赴菲律賓 迫害的資訊實際上可能來自於任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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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進行討論。 前揭委員會和附屬委員 會授權原住民族特派專員在有關違反原 進行實地訪查,對此菲律賓政府則不情 源。個人和群體時常傳達這樣的訊息給
會年度會議中的其他議程項目中,像是 住民族本身以及他們的社群和組織的人 願地默從。在他的報告中,特派專員指 聯合國秘書處,然後作為一個資訊中心
種族歧視的討論項目,同時也和原住民 權事件上,進行「蒐集、要求、接收和 出這個國家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權意涵的 在運作,提供相關資訊至委員會及其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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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有關。在這些議程項目下,雖然這些 交換資訊並與所有相關消息來源互通有 問題,以及一系列衍生自開發計畫的人 單位機構。 具有正式聯合國諮詢地位
機構對於原住民族的特別關切呈現更受 無」,同時「系統地提出建議與計畫…… 權侵害,即如水庫建造、大規模伐木特 的非政府組織,可以直接地與委員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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