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0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 290
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附錄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第17條 物、動物和礦物。他們還有權使用一切醫療機構、保健服務和醫療,不受任何歧視。
原住民族有權以自己的語言建立自己的傳播媒介。他們也有權平等接觸一切形
式的非原住民傳播媒介。 第六部分
國家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國有傳妹介適當反映原住民文化多樣性。 第25條
第18條 原住民族有權維護和加強他們同歷來挪有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使用的土地、領
原住民族有權充分享受國際勞工法和國家勞工立法規定的一切權利。 土、水域、近海和其他資源之間特有的精神和物質關係,在這方面負起他們對後代
原住民有權不接受任何歧視性勞動、就業或薪給條件。 的責任。
第26條
第五部分 原住民族有權挪有、發展、控制和使用土地和領土,包括他們歷來挪有或以其
第19條 他方式占有或使用的土地、空氣、水域、近海、海冰、動植物群和其他資源構成的
原住民族有權按本身意願通過他們按自己程序挑選的代表在各決策層次上均充 整體環境。這包括有權使他們的法律、傳統、習俗、土地所有權制度以及資源發展
分參與可能影響到他們的權利、生活和命運的事務,也有權維護和發展他們自己的 和管理體制,得到充分承認,有權要求國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任何對這些權利的
原住民決策機構。 干涉、剝奪或侵犯。
第20條 第27條
原住民族有權按本身意願通過自己決定的程序充分參與制訂對他們可能有影響 原住民族有權收口他們歷來挪有或以其他方式占有或使用但未經其自由和知情
的立法或行政措施。國家在通過和執行這種措施之前,應先徵得有關人民的自由和 的同意而被沒收、占據、使用或破壞的土地、領土和資源。如無法收回,則他們有
知情的同意。 權獲得公正和公平的賠償。賠償形式應是質量、面積和法律地位相等的土地、領土
第21條 和資源,但有關的人民自由地另行商定者除外。
原住民族有權維護和發展其政治、經濟和社會制度,有權安穩地享用自己的謀 第28條
生和發展手段,自由從事他們的一切傳統活動和其他經濟活動。被剝奪了謀生和發 原住民族有權保持、恢復和保護其整體環境及其土地和領土的生產能力,有權
展手段的原住民族有權獲得公正和公平的賠償。 得到國家和通過國際合作為此提供的援助。在原住民族的土地和領土上不得進行軍
第22條 事活動,但有關的人民自由地另行商定者除外。
原住民族有權要求在諸如就業、職業培訓和再培訓、住房、衛生、保健和社會 國家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在原住民族的土地和領土上存放或傾倒有害材料。
安全等領域採取特別措施,立即、有效、持續不斷地改善其經濟和社會條件。原住 國家還應採取有效措施,根據需要,保證受這種材料影響的原住民族擬訂和執
民老人、婦女、青年、兒童和殘疾人的權利和特殊需要應得到特別關注。 行的監測、維護和恢復原住民族身體健康的方案得以充分實施。
第23條 第29條
原住民族有權確定和擬訂他們行使發展權的優先次序和戰略。原住民族尤其有 原住民族對其文化和知識財產的全部所有權、控制權和保護權應得到承認。
權確定和擬訂一切會影響他們的保健、住房和其他經濟和社會方案,並盡可能通過 原住民族有權採取特別措施,控制、發展和保護自己的科學、技術和文化表現
自己的機構管理這種方案。 形式,包括人的和其他的遺傳資源、種子、醫藥、有關動植物群特性的知識、口授
第24條 傳統、文學、圖案、觀賞藝術和表演藝術。
原住民族有權使用自己的傳統醫藥和保健方法,包括有權保護重要的藥用植
288 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