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7 -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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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GENOUS 國際法中的原住民族
PEOPLES 附錄
I N IN T ER N A TI O NA L LA W
活動。 特別承認原住民族家庭和社區有權保留養育、培訓、教育其兒童並為他們謀福
利的共同責任。
(c)人力資源發展 還承認原住民族有權以和其他公民共處的精神,自由地確定與國家的關係。
26.9. 國際發展機構和各國政府應為原住民族及其社會的發展承擔財政和其他資 認為國家和原住民族之間的條約、協議和其他安排是國際社會理應關注和負責
源以教育和培訓,開發其能力以實現其持續性自我發展,並貢獻和參與國家各層級 的事務。
持續性和公平發展。特別加強留意原住民婦女之角色。 承認《聯合國黨章》、《國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以及《國際公民權
利和政治權利公約》確認所有民族的自決權利的根本重要性,根據此權利他們可自
由地決定其政治地位,並自由地追求其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
《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草案》 銘記本《宣言》的任何部分不得用來剝奪任何人民的自決權。鼓勵各國同有關
Draft 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的人民協商合作,遵守並有效地執行所有適用於原住民族的國際文書,特別是與人
Peoples 權有關的文書。
強調聯合國在促進和保護原住民族的權利方面可繼續發揮重要作用。
申明原住民族與所有其他人民在尊嚴和權利上平等,同時承認所有民族均有權 相信本《宣言》是朝向承認、促進和保護原住民族的權利和自由、發展聯合國
與眾不同,有權自認與眾不同,並有權因與眾不同而受到尊重。還申請所有民族都 系統在該領域的有關活動邁出的新的重要一步。莊嚴宣布如下的《聯合國原住民族
為構成人類共同遺產的文明和文化的多樣性和豐富性做出了貢獻。 權利宣言》:
進一步申明凡是基於或鼓吹以民族根源、種族、宗教或文化之不同的民族或個
人優越感的學說、政策和實踐都是種族歧視,在科學上是錯誤的,在法律上無效, 第一部分
在道德上應受譴責,在社會上是不公正的,鼓吹民族優越感的人都應受譴責。 第1條
還重申原住民族在行使其權利時應免受任何形式的歧視。對原住民族人權和基 原住民族有權充分、有效地享受《聯合國黨章》、《世界人權宣言》和國際人
本自由被剝奪,導致他們被殖民化,喪失土地、領土和資源,從而使他們無法按自 權法律所承認的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
己的需要和利益行使權利,尤其是他們的發展權,感到關切。 第2條
承認亟需尊重和促進原住民族固有的權利和特性,特別是他們源於其政治、經 原住民和原住民族有其自由,享有與所有其他個人和人民同等的尊嚴和權利,
濟和社會結構以及其文化、精神傳統、歷史和哲學對其土地、領土和資源的權利。 有權免受任何歧視,尤其是基於原住民出生或身分的歧視。
喜見原住民族為提高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地位、結束不論何處發生的一切 第3條
形式的歧視和壓迫,正在組織起來。深信原住民族如能掌握涉及他們自身及他們的 原住民族享有禁止歧視、文化完整、土地與自然資源、社會福利與自我統治。
土地、領土和資源的開發事業,必能維護和加強其機構、文化和傳統,根據其願望 據此權利,他們可自由地決定自己的政治地位和自由地追求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
和需要促進自己的發展。 第4條
又認識到尊重土著知識、文化和傳統做法有助於環境的可持久的、公平的發展 原住民族有權維護和加強其獨特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特徵及其法律制度,
和適當的管理。 同時,如果他們願意,保留充分參與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的權利。
強調原住民族的土地和領土需要實現非軍事化,這將有助於世界各國、各國人 第5條
民之間的和平、經濟社會進步和發展、相互諒解和友好關係。 每個原住民享有國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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