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7 - 108年原住民就業狀況調查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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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受查戶戶內15歲以上具原住民身分人口超過一人時,請用二份以上問卷
查填,第二張之「戶內人口編號」即順序由「2」開始,依訪問順序依序編
號。
三、問卷內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均依戶口名簿資料為準,其餘依受訪者
答覆填寫,受詢人雖不限於受訪問者本人,但儘量由本人回答為原則。
四、問卷以鉛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
五、問卷中應填數字欄,一律以阿拉伯數字(1、2、3、4…)填寫,切勿潦草。
六、問卷中所有答案號碼前附有小方格「□」者,應擇適當答案記「」符號。
所有註號欄、或劃有「 」者,(如姓名、工作內容、其他說明等)應
以簡明文字或數字填列說明。
七、凡於方格內已查填之數字、文字或符號,如果有錯誤需予更正,應將原填
數字、文字或符號劃掉後,更正於原欄位旁
八、問卷內各問項有註明跳問某問項者,應按其所註明之次序詢問;未註明跳
問者,即依照各問項之號碼次序詢問。
九、填妥之各樣本鄉鎮市區問卷,應按樣本編號次序整理成冊,並於指定日期
分批轉交督導員彙整,進行複查及後續資料處理。
十、填妥之問卷應由訪問員及督導員分別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