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原住民族權利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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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原住民族基本法完成立法之後, 式運作以來,至今亦已有兩件原住民族
我國正式進入原住民族法律與制度的基 權利的主張,進入憲法法庭審理。此外,
礎建設強化工程。在制定法令層面,諸 在各級法院的審理上,亦已有多則司法
如《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 實務見解援引國際人權公約以及原住民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原住民族 族權利宣言,作為論證原住民族權利的
教育法》、《原住民族文化資產處理辦 支持。
法》、《原住民族依生活慣俗採取森林 謹舉以下幾則國內司法判決引用
產物規則》、《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 原住民族基本法及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之
同意參與辦法》。在行政組織方面,則 例,裨益國民培養原住民族人權關懷、
有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 公民意識,具備原住民族文化力。
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各地方政府的原住民
族專責行政單位。在司法權與國際原住
民族人權基準的接軌上,在前已有司法
院大法官釋字第 719、803、810 號等解
釋,自憲法法庭在 2022 年 1 月 1 日正
解釋字號:司法院釋字第 719 號解釋
案件 公布日:2014 年 4 月 18 日
基本資訊 解釋爭點: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員工逾百者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未進用
者令繳代金之規定,違憲?
系爭規定係立法者為貫徹憲法暨憲法增修條文之意旨,促進原住民就業、
改善其經濟與社會狀況,而透過得標廠商比例進用之手段所為優惠措施,
引用內容 亦符合國際保障原住民族之精神(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一條、聯合國
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前段及國際勞工組織原住民和部落
人民公約第二十條第一項。是系爭規定係為維護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洵
屬正當。
以國際人權法律文書強化憲法保障原住民族權利的論證支持,確立憲法增
重點意涵
修條文第 10 條第 12 項所定之國家目標與責任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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