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4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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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列為保育類的動物,我好幾次跟當時農委會的主委陳保基,跟他提到說台灣的

                   獼猴已經多到跑到原住民地區家庭的廚房幫你開冰箱,這麼嚴重的氾濫,為什麼
                   你們農委會好像裝做不知道這個問題?他說他們也跟現在農委會的官員、也是動
                   物保育的審查委員會提過,但是都沒有過。剛剛特別提到的,去用一些比較科學
                   的方式來核算這些動物在台灣,其實我覺得在我們台灣一些學術單位、人文保育,

                   好像講得很有道理,其實你問台灣原住民,他們會覺得很沒道理。我舉很簡單的
                   例子,台灣的獼猴也許在復興鄉、在南投縣,是真的數量不...達到被保育的程度、
                   數量很少,可是你問花蓮、台東的,恐怕是非常的氾濫。結果你要用那個復興鄉
                   的、那一鄉的標準來叫台東不可以狩獵,那他們會覺得很委屈耶,所以我們才會

                   說應該最清楚這個動物是不是可以達到可以讓他開放狩獵,其實是部落的人最清
                   楚,部落的人非常清楚。能不能做一個鞋子來規範這麼大的台灣地區、原住民地
                   區的野生動物的生態,其實是可以討論的,是要很精緻討論的一個問題。我並不
                   是反對,但是用一個標準來規範不同原鄉的現況,恐怕有討論的空間。這是我的
                   看法啦。

                        那第二個特別提到這個傳統規範,剛剛那個林老師特別提到,其實我們這個
                   研討會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他的名稱叫做原住民族傳統慣習規範納入國家法
                   制的研討會,是納入國家法制的研討會喔!不是像現在我們這樣按照習慣規範與

                   國家法制研討會,不是這樣的一個名稱,而是納入國家法制的研討會。當初...
                   我當時當副主任委員,從第一年我們用這樣的名稱一直推,是希望有一天納入國
                   家的法制的這樣的研討會,邀很多法界的朋友來,包括律師界的、包括檢察官跟
                   法官。但是這個傳統規範,就目前跑了這麼多年,他始終還沒有走到...我們講的

                   法制的成熟的階段。唯有我們設了一個讓原住民可以行使原基法第 21 條,這是
                   唯一在面臨納入國家法制以後,唯一可以來對抗國家主權的、很重要的原住民最
                   卑微的權力。最卑微的權力,真的,我是這樣看。假如你連行使同意權的權力都
                   不給他,這個傳統規範恐怕只有聽聽而已了啦,但是我們也知道行使同意權,包

                   括知情,根據我們實務的操作,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們原住民地區還在慢
                   慢摸索怎麼行使他,但是這恐怕是在納入法制之前,我們恐怕唯一現在能夠來對
                   抗很多國家其他法令最後的力氣。我想這是一個很卑微的情況,我非常主張原住
                   民族基本法目前的第 21 條,本來原來的條文...我當處長草擬,我們擬這個條文

                   跟立法委員達成的共識,叫做政府跟私人在原住民族的土地從事土地開發,支援
                   也有生態保育跟學術研究,一定要諮詢當地的原住民、行使他的同意權或者是參
                   與,如果有利益,也要當地的原住民可以分享。是這樣的一個概念來立的,日後
                   因為...我們鄭委員也提到很多修正案,慢慢把部落以及周邊的範圍通通劃設放在

                   裡面,慢慢擴大他的...那最近有一位委員是徹底把他改掉了,像當初立法的意旨
                   又和他的出路...不過這個留給原住民的委員自己內部去慢慢的談好了。總之,這
                   21 條行使同意權,我認為現階段還是很必要的,在沒有把原住民的傳統規範納
                   入現行的國家法制規範的階段,他仍然有高度的被需要性,我是這樣子來看這個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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