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40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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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新政府去討論,逐條文字要怎麼處理。
其實我覆議,現在原住民地區一定要非常正視不是只有網路問題而已,其實
我想我們原民會未來幾位同仁還在位,我覺得那真的...你不能把你不要的就是都
把它排除掉,然後給非原住民的人一個負擔,然後最後你只想要求受益,恐怕到
時候不見得大社會願意接受。我是這樣看啦。
另外關於法令競合的問題,現在我想原住民權益跟法律競合的問題是非常多,
如果要爬梳起來恐怕要非常的用功來處理。主要的原因,現在我們設立原住民族
基本法推動委員會,推動會在行政院,每一個部會都不願意提、主動的提,我們
邀請的委員,也不願意想要在這個會裡面大家來討論這個競合的問題,弄到最後
就原民會自己提報告案。我當主委任內開了幾次預備會議,沒有一個部會,也沒
有一個委員願意提案,我們開的會前會只提 4 案,4 案裡面 3 案都是個案,預備
會就把它處理掉了。所以我們一直覺得關於競合的...法律競合、原住民權益還有
其他的部會訂的法的競合的問題,一定要設法要在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裡面大
家坐下來談。這邊問題還滿多的,我的理解是非常的多。
目前為止,原住民族基本法總共它的子法有 87 項,我們完成了總共有 72
項,還有 15 項沒有完成,真正要制定的法案只有 5 個法案,其他都是修法,不
然就是法規命令跟行政規則。所以其實我們希望未來...在沒有完成的這個法案,
事實上在我任內已經把它送到立法院 3 個法案,所以這些法沒有通過,我們在這
一次、最後一次基本法在立法院的協調中,有一位委員說:這個林主委,你在就
任的時候說你在任內要想辦法通過哪幾個法,結果你都沒有通過,所以你都失言
了。我聽了我很難過,一個法令案有辦法一個主委說讓它過就過嗎?其實如果一
個法案能夠在行政機關完成、送到立法院,已經是阿彌陀佛了,這很不容易,行
政院把關原住民的法案,是非常高難度的。有一些人沒有見過,我在原民會已經
20 年了,原民會只有 20 歲而已啊,我待了 20 年。除了我這個主委,是有辦法
把 3 個法案同時送到立法院,其他的原民會主委有的一個法都沒有送過,可見...
而且我的任期也不是很長,都有辦法這樣短短的一年裡面、一年多裡面就送出 3
個法案。另外一個法案沒有送,就是原住民族生活多樣形式之保護條例,這個法
我們本來也要送,後來綜觀全世界講生物多樣性的,還是一個形式而已,很多人
都覺得還有很多有待討論的地方,所以不太敢送。我很怕這些本身都不是很專業,
還敢送法案,這不笑掉人家的門牙,所以我不太敢送,就除了這個法以外。所以
因此剛剛特別提到法律競合的問題,這是未來原民會特別要努力的地方。我很簡
單的說明。
好在鄭委員也都在,鄭委員也是學法律的,我相信你們幾位的問題都會讓原
民會做為重要的參考,在推動跟原住民相關法案修法的時候做一個參考。其中最
大最大競合的問題就是今天我們討論最核心的原住民的土地延伸出來的,這裡面
包括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包括其他的森林法等等,幾乎都跟原住民土
地的權利有關,是有高度競合的。我們繼續看看各位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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