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8 - 第六屆原住民族傳統習慣規範與國家法制研討會論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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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的。
第二個問題就是說,無線電視的轉播站有很強的外部性,這跟我們原基法規
定的土地的部分可能會有一些扞格。怎麼說呢?我舉個例子,像我們在東部的電
視...像台東市,台東市無線電視的訊號他沒有轉播站,台東市的訊號是從綠島打
過來的,為什麼會這樣呢?主要原因是說,我們有個轉播站在花蓮的舞鶴山上,
舞鶴山上如果要打訊號到台東市會有海岸山脈,會擋住。所以他必須從舞鶴先打
到綠島,綠島再打回來台東市,無線電視一般的電波大概 70 公里到 100 公里左
右,之後訊號慢慢地就會衰減。所以我們可以想像一個部分喔,如果以後這些轉
播站都開在原鄉部落,然後可能部落會議要行使同意權,那如果這個部落他不同
意蓋這個轉播站,可是這個轉播站他的服務可能是半徑 50 到 60 公里...因 70 公
里講的是都是平面啦,台灣山區的地形非常的複雜,有些地方不到幾公里訊號就
不好了。所以尤其像現在無線電視 2012 年數位轉換之後已經可以行動接收,所
以偏鄉的轉播站不再只是服務偏鄉在家裡看電視的人,他也服務了偏鄉在戶外活
動...他可以用隨身的電視或者是山友或是開車去旅遊的人。也就是說,這個轉播
站他服務的對象不再只是偏鄉的原住民,在這個地區有活動的人都可以收到這樣
的電視訊號。很多人會覺得說,反正又不一定要看電視,可是無線電視他具有一
個公眾進用以及公共資訊傳播的一個角色,甚至於在我們未來新版的公共電視法,
也規範說公共電視要進行緊急災害訊息的廣播。所以想想看,如果今天有個山友
他去山上,可能他待很久,如果開通了他就可以知道這樣的訊息。所以像這部分
可能是未來在通訊傳播跟原基法當中可能有扞格的地方,就是說有些公共的基礎
建設他因為技術的需要而必須蓋在高山上,可是他所服務的範圍可能不是只有那
個原鄉部落,那萬一原鄉部落的部落會議不同意,那這個要怎麼解決?這是第二
點要提醒的。
第三點跟剛剛談到的有關,因為其實昨天很多場次都有提到法規位階的問
題,目前我們通訊傳播基本法裡面有一條他就寫說,公眾跟媒體經用那是NCC
的職掌,他們在推動的時候行政機關須提供協助。所以會看到另外一個問題,
就是通訊傳播基本法跟原基法誰的位階高呢?為什麼笑?以後的原住民族主管
機關遇到 NCC 傳播經用的政策的時候,是要怎麼去配合?怎麼去協助?以上謝
謝。
蔡志偉主任:
好,我們再邀請一位分享者好不好?一位。中間、右邊、左邊有沒有?
主持人林江義主委:
非常謝謝兩位的問題,我試著來回答。我首先回答剛剛這個台東鄉親、這個
老師的意見。剛剛也提到了,我們當然主張原住民族的權益,但是原住民在台灣
只有占百分之 2.2 的人口數,我們只有 54 萬 7 千人,事實上你剛剛很客氣說兩
千兩百萬,其實非原住民大概兩千三百萬左右。提到這個問題讓我回顧到當年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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